关于印发《2013年岳阳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安监局2013-02-28 09:46
浏览量:1|| | ||

岳市安〔2013〕2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属驻岳有关企业:

《2013年岳阳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安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抄送:省安委办,副省长、市委书记黄兰香,市长盛荣华,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四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国荣,副市长宋爱华,副市长向伟雄,市政府副秘书长林霞辉,市委办,市

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政府办秘书三科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8日印发

2013年岳阳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推进“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狠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夯实安全基层基础,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目标任务是“四个确保”: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并控制在省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三项相对指标(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率)继续下降,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保先争优。

围绕上述工作目标,今年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注重思想引导,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一)开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主题教育。协调组织各级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各部门党委(党组)会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并贯彻落实到安全监管具体工作之中;开展县市区书记或县市区长、市直部门行政一把手“谈安全”活动;对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轮训,提高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能力和水平。

(二)精心组织第5个“安全生产年”和第1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平安岳阳暨市安监局成立十周年文艺汇演”活动;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康杯”竞赛、青年示范岗评选、安全生产“三个一课”和“三个一”等活动;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安监人员下基层讲安全生产课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安全文化长廊建设,在宣传规模、内容、范围上求广、求实、求新,并探索建立安全文化长廊建设投入、管理、工作考核等长效机制,使之成为安全文化宣传的主阵地。

(三)广泛开展全民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平台等媒体合作,加大公益广告(短信)投放量,办好《直击安全防线》等栏目。加强安全生产网络舆情监控,及时分析、评判、引导和处置。大力推进安全知识进机关、进厂矿、进工地、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活动,重点开展安全标识标牌、文化长廊进企业活动,全面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并树立一批典型。利用元旦、春节等喜庆时节,开展向城乡居民、从业人员、中小学生赠送安全年画(挂画)、安全手册等活动,提高安全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

(四)大力推进安全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重点抓好监管执法人员、企业“三项岗位”人员、班组长、外来务工人员的培训。指导、监督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信息化系统建设,推进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基地建设。

二、完善工作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五)强力推进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深入学习贯彻《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协调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细化配套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开展省“两个规定”和市“一个意见”的专项督查,推动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六)充分发挥安委会平台作用。更好地发挥各级安委会、安委办协调组织作用,建立健全月调度、季通报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细化分解安委会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市安委办与监察、公安、建设、交通、国土、质监、海事、工商及其它职能部门的工作沟通和情况通报,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安委会工作的指导,强化综合协调监管职能。

(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通过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挂牌督办、分类指导、跟踪整改以及警示约谈、黄牌警告、责任追究等行之有效的方法途径,督促各类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督促企业落实购买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等经济政策。注重与计划执法、行政许可、日常监管相结合,强力推进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工作。督促已参保企业续保,推动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参保,做到应保尽保,实现全市安责险全覆盖。

三、严厉“打非治违”,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八)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打非治违”成果。严格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的主体责任,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打非”工作职责,强化各牵头单位负总责、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组成专门督导组对重点乡镇(街道)、重点企业进行驻点督导指导。推动企业落实“治违”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黑势力”。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建立非法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全过程明查暗访,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跟踪督办工作薄弱地区。

(九)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隐患台帐管理、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隐患交办、隐患和事故举报奖励、重大危险源电子监控等制度,落实隐患治理的责任人、资金、措施、时间、预案。继续推行市级重大隐患挂牌制度,督促县市区挂牌治理一批较大安全隐患,下决心解决好重点行业领域、薄弱地区非法违法现象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

四、深化重点整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十)强力推进非煤矿山关闭整顿。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按照“关闭一批、整合一批、提高一批”的要求,抓好非煤矿山的关闭整顿攻坚。深化尾矿库隐患治理,全面完成23座尾矿库治理工作。加快四等以上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在露天矿山企业全面推行中深孔爆破和机械化生产作业。

(十一)深化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火灾等领域专项整治。道路交通方面,严格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安全准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学生接送车辆及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突出对重点路段、重要时段的路面管控,严处超速、超员、超限、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快道路保障工程建设,对全市管养道路、桥梁进行全面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设施、管理设施。建筑施工方面,突出高支模、高边坡、深基坑等关键工程部位的安全监管,开展施工起重机械、吊装、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专项治理,严查资质挂靠、违法转包分包、不按规程施工和不认真执行国家工程建设程序等行为。水上交通安全方面,积极整治通航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超载、配员不足、肇事逃逸等各种违法行为,杜绝客(汽)渡船超载、超定额载客现象;切实加强渡口安全管理,加快渡口、客船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严查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消防方面,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高层地下建筑和公众聚集场所的整治力度,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跟踪监管。严厉打击无证和违法制造、使用、安装特种设备行为。持续推进水利、电力、农机、旅游、冶金有色等其它行业的安全整治。

(十二)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治理。危险化学品方面,突出抓好重点监管品种、重点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大力整治安全距离、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不符合规定,作业现场监管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抓好危化品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监管。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三超一改”、“三违”等违章行为的查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非危货车辆运输烟花爆竹及原材料行为;推进烟花爆竹生产技术革新和药物性能改良,力争80%以上的企业实现机械化生产。民爆物品方面,加强对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生产、经营、流向和使用、运输、存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全力收缴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严密监控涉爆重点人员。

(十三)深入开展城市工业灾害防治。把城市工业灾害防治作为民心工程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加强宣传教育,明晰责任主体,完善防治规划,健全防治体系,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分门别类建立台帐,区分轻重缓急,落实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资金,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加快推进主城区化工企业“退城入园”以及化工园区产品结构调优升级、区域环境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安全评价、项目建设安全审查等制度,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安全性能低下的落后产能。适时组织全市性督查,推动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十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制度,完善职业病防治部门协作机制,切实加强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卫生许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以及日常监管。在非煤矿山、有色、建材、冶金、化工、机械和木质家具制造、石英砂开采、金矿开采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五、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安全保障能力

(十五)强化计划执法和日常监管。制订并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领域的执法计划,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公安、国土、建设、交通、质监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要求,切实抓好本行业领域的日常执法、重点执法,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把符合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作为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加强对新、改、扩建项目安全施设“三同时”的审查、核准、备案、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标准,加快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工作,确保规模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坚持从基础环节抓起,明确班组和岗位安全规范,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等制度,推动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十七)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今年争取实现创建8个省级示范乡镇、10个市级示范乡镇的目标。进一步丰富创建内容,把示范创建活动由乡镇向企业、社区、学校延伸,不断完善对口帮扶机制,强化工作指导和帮扶经费支持。引导扶持1-2个县(市、区)开展示范县的创建,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激励保障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对已经命名的省、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进行复查和动态管理,实施摘牌和退出机制。

(十八)增强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市、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启动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加速平江矿山救护队和岳化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提升跨区域应急救援能力。督促企业加大应急投入,加快企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加强演练,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妥善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六、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措施落实

(十九)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继续加强安监机构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安监队伍结构,提高履职能力。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市政府督查室《关于安全生产监管和   

土地利用与管理整改情况的通报》要求为契机,加强县乡基层安全监管机构、队伍、装备、经费等保障,着力解决县乡安监机构特别是乡镇安监站监管能力与监管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加大财政投入,按区域人口总数人平不低于3元的标准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建立和完善市、县(市区)隐患治理资金与安全生产奖励资金。争取上级各项政策和项目支持,切实加强安监机构装备建设。

(二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加强安全监管队伍思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扎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进一步维护安全监管队伍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十一)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加强较大事故和典型事故挂牌督办,严格查处事故瞒报、迟报行为,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及时公布事故查处结果,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严格规范事故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公布事故信息和调查处理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