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市2013年职业卫生和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安监局2013-03-29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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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安监函〔2013〕15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岳阳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安监局,

现将《岳阳市2013年职业卫生和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抄送:省局行业监管处,职业健康监管处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7日印发

岳阳市2013年职业卫生和行业安全监管

工 作 要 点

2013年,全市职业卫生和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按照“治源头,重推进,夯基础,抓重点”的思路,全面加强职业卫生和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一、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

(一)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根据市局职业卫生监管职能理顺行政审核程序,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总局51号令)依法履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责任;认真做好全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的摸底调查和本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行政许可工作,督促指导县、市、区全面启动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核审查验收工作。

(二)积极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工作。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总局36号令),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冶金、有色、机械、建材等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和验收等工作。

二、全力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和我市工贸行业标准化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宣传,营造标准化建设的氛围;建立推进标准化建设部门联动机制,落实相关奖罚制约措施,提高企业创建积极性;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企业标准化创建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程序,着力提升标准化建设的质量和创建效率;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目标,确保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在2013年底前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

三、夯实职业卫生和行业安全监管基础工作 

(一)加强职业卫生和行业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充实本级职业卫生和行业安全监管力量,督促县、市、区加大职业卫生和行业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力度,未独立设置相应机构的要争取单设,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职业卫生和行业安全监管人员。 

(二)推动职业卫生和行业安全监管信息库基础建设。积极推广和利用已有的安全生产信息网通过网上申报、受理、审核、备案、汇总等方式,建立职业卫生和行业安全监管基础信息数据库。 

(三)做好基础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市级职业卫生和工贸行业相关行政审批、审查、备案等事项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督促、指导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和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档案;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档案。

四、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培训 

(一)认真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一规定四办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宣传媒介,开展以“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防治职业病危害”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职业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对各级职业卫生监管监察人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题业务培训;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劳动者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制度,未经培训合格的不得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二)加大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来宣传企业达标后安全状况改变的典型事例,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涵、目的、意义的宣传;认真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人员的培训,按照县市区合作、各负其责的方式,继续举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人员培训班,提高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提升企业自评人员水平,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能力。

五、启动并推进职业卫生行政许可

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行业目录,按照省安监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重点行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同时,依法开展纳入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病危害评价及审查工作,落实高危行业职业病防治措施。

六、加强计划执法,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一)全面开展职业卫生工贸行业计划执法工作。充实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参照表中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检查内容,加强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计划执法力度;开展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专项执法。 

(二)深入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检查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企业在涉及交叉作业、检维修作业及对外承包等方面的制度落实和责任划分情况;规范企业员工在煤气区域、有限空间、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操作行为;摸清企业安全基础情况,掌握重大危险源、隐患和重点环节生产状况,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三)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将存在或者产生高危粉尘的金矿开采、冶金铸造、水泥制造等行业企业,存在或者产生高毒物质(涉苯系物、有机溶剂作业)的IT制造、木质家具制造、箱包皮革加工、印刷、家装、汽车维修等行业(领域)企业列入重点治理范围。通过专项治理,查清我市涉高危粉尘、高毒物质作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和企业底数,建立职业卫生监管档案;强化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规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改善作业条件,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力争治理企业不发生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或事件。

七、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一)加强市级职业卫生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充分利用本市技术服务机构和中央驻岳企业的设备、人才等资源优势,打造我市职业卫生技术综合支撑平台;督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照技术标准和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的相关要求加强能力建设,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检测等技术服务质量考评,不断提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 

(二)加强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机构、评审单位的监管。督促咨询服务机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送审资料真实、客观、无伪造、编造、篡改等虚假内容;评审组织单位注重专业配置,组建素质高、技术硬的专家队伍;评审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评审。评审人员在评审过程中要做到认真负责、客观公正,保证评审质量。 

(三)积极探索多部门共同监管的协同机制。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局要求,制定《岳阳市职业卫生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职业卫生监管职能部门和承担建设项目备案、审核、审批和施工许可等部门参加的职业卫生联席会议,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职、齐抓共管的职业卫生监管格局。

八、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一)进一步深化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学习借鉴祁阳县职业病危害项目摸底排查经验,4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全面排查摸底,制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计划,10月底前完成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的申报工作;开展中央和省属、市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调查摸底,按照属地原则,督促辖区内中央和省属、市属企业(含分公司、子公司)在年底前全面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二)全面推动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启动实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的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逐步推动纳入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生产经营类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九、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依法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一)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管,依法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根据检查报告对新增职业病人、疑似职业病人和职业禁忌的劳动者采取妥善安置、医学观查、复查确诊、调换岗位等相应处理措施。

(二)加强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在全市推行职业健康检查信息卡制度,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由检查单位制作、发放职业健康检查信息卡。信息卡详细记录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及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相关信息。该卡由劳动者随身携带,持卡上岗,作为职业健康检查合格的证明,从而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