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市2012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安监局2012-04-09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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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安监〔2012〕46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安监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岳阳市2012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抄送:省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管处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4月6日印发

岳阳市2012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职业卫生监管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国家总局配套的规章(一规定四办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为主线,以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和推进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专家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宣传教育、“三同时”监管、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职业病危害申报、行政许可、行政监督执法为抓手,以深化职业危害专项治理为重点,全面推动我市职业健康工作,努力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全力遏制重特大职业危害事故。

一、深入宣贯《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规章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

(一)学习宣贯《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规章。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总局颁布的规章(一规定四办法)作为年度重点工作,采取各种办法,广泛宣传,全面提高社会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努力营造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抓好《岳阳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任务分解落实。根据《岳阳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研究制定我市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目标,将分解的任务目标逐步纳入安全生产考核。

(三)理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职能职责。以《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总局配套规章宣贯为契机,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编办等部门的支持,理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职能职责,及时完成职业健康监管职能职责的划转和移交。

二、努力夯实职业健康监管基础

(一)开展职业健康调查。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监管机构队伍能力调查,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定期更新。

(二)完善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向同级党委、政府积极汇报《职业病防治法》、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和省编办发〔2011〕16号文件关于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分工和相关要求,争取设立机构、充实人员,创造履行职责的基本条件。

(三)加强专家库队伍建设。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市职业健康专家库,完善专家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管理,积极发挥专家作用。

三、大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一)全面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充分利用“百千万”培训工程,大力开展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健康监管人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各级各类职业健康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启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目标和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要求,整合现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源并逐步完善市、县二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为公正执法、科学执法、规范执法提供条件。

(三)完善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手段。争取省局和市县政府大力支持,配备开展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所必需的快速检测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等装备,安排用于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抽检的预算经费。 

四、强力推进监督执法和专项治理

(一)开展职业健康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督促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及时、主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对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完善和建立相关信息台账。

(二)开展职业健康执法检查。结合市县安全监管部门制定的计划执法工作方案,参与其他监管科(股)室的计划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制定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履行情况、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推动职业健康工作全面开展。

(三)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 根据《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岳市安监[2011]115号)部署,深入开展全市职业危害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加大职业健康投入,建立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积极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五、启动职业卫生“三同时”和相关行政许可工作

(一)启动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总局、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要求,严格备案、审核、审查和验收的程序和方法。加强与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扎实推进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二)做好重点行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和开展我市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严格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

(三)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续展和认定工作。按照总局和省局确定的条件和要求,建立健全职业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程序、审定标准、审定条件和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审查、批准、年检、资质续展等工作,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责任编辑: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