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市2012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安监局2012-03-1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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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安监〔2012〕29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安监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安全生产培训检测中心:

现将《岳阳市2012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一并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岳阳市2012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监局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以计划执法作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以创建安全标准化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以城市工业灾害防治作为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抓手,以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监管工作效能的重要措施,以“三同时”审查作为严格行政许可的重要关口,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深入开展城市工业灾害防治

1、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城市工业灾害防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岳阳市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继续做好城市工业危险源和安全隐患摸底排查,全面建立城市工业危险源、安全隐患档案和电子信息库。

2、对各县市区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定期召开全市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联络员会议,交流经验,查摆问题,全面推动。

3、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加快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高危、涉危工业布局调整规划。充分发挥城市工业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组织开展城市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和城市工业危险源、安全隐患治理;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和城市应急系统,提高预防和处置城市工业灾害的能力。

二、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1、加强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启动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危化品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完善工作,新建化工企业要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第40号令),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

2、加强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监督和设计、评价机构管理。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要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2010)的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符合标准规范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进行内部审查;安监部门要组织行业专家对建设单位安全设施设计进行认真论证评审和严格审批。要强化设计、评价机构的监管,着力提高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和评价报告的质量,从源头上确保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总局第43号令),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生产安全事故。

4、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第41号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45号令)等法规规章,针对我市危化品安全生产的特点,提出具体实施意见,细化许可条件,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严格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把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许可准入关口。及时清理、注销过期安全生产许可。

5、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颁证后的安全监管,对颁证后安全管理滑坡、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严重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直至吊销安全许可证照。

6、继续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园区安全评价制度,开展园区风险评估。推动有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快进入园区。

三、推进危险化学品管理信息化建设

1、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电子档案,实行定期更新、分类动态监管。

2、进一步加强“湖南涉危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应用,依托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电子平台,促进政务公开。

四、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

1、有针对性地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是全面清理在建危化品建设项目,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擅自变更建设范围等非法违法行为并依法严厉处罚;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加强对停产、关闭企业的监管,防止企业无证生产;加强试生产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2、开展氯酸盐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平江县湘威化工有限公司要制定专门的整治方案,对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同时要继续做好合成氨(氮肥)行业专项整治的收尾工作。

五、强化安全监管计划执法

1、认真实施2012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各级危化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重点突出、科学规范的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确保省、市、县三级危化品的执法检查有计划、规范化、全覆盖。

2、突出计划执法重点,把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投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重大危险源监控、变更管理、安全作业管理、培训、应急管理工作等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对未履行“三同时”手续的项目,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罚。

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组织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对各地部署并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防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

2、突出企业在隐患排查中的主体地位,继续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两个重要文件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总局第16号令),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力争在操作岗位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七、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1、按照省政府、省安委会文件精神,利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日常监管、检查评比、政策支持等综合手段,扎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年底前全部达到标准化企业条件。新建企业必须在一年内达到标准化企业条件。

2、更加注重达标质量,防止片面追求达标进度的倾向,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和湘安监危化〔2011〕68号文件的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进行有针性的诊断,提出具体要求,增强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

3、全面启动储存经营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做好加油站创建标准化试点工作。

4、对已达标企业开展“回头看”,巩固安全标准化工作成果。

八、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监管工作水平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深入企业,开展现场培训、安全文化、应急演练等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负有危险化学品监管职责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共享信息,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加强危险化学品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危化品领域分行业的专家库,发挥专家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指导作用。

九、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和其他日常监管工作

1、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市、县二级安监部门按要求及时(网上)填报汇总上报易制毒报表及相关情况。

2、做好易制毒危化品备案许可工作。

3、积极配合禁毒委禁毒工作,加强禁毒工作联系点督办工作。

4、加强化工(医药)行业安全监管。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第36号令),规范化工(医药)行业“三同时”行为,指导、督查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事故发生。

责任编辑: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