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农办2014-02-28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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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文件

岳农负监[2014]1号

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相关责任单位,县市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岳群组发[2014]1号)要求,由市委农村部(市政府农办)牵头,会同市直相关责任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2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湘办[2009]65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2]69号)要求,坚持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规范涉农收费和落实惠农富农政策为重点,坚决整治涉农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惠农补贴和涉农收费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民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确保减负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到位,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涉农收费行为。深入开展向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各种乱收费行为治理。通过专项治理,取消违规收费项目,纠正超标准收费,撤销违规收费文件,清退违规收取的费用。

1、治理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校服费、试卷费、教育基金,向学生超标准收取伙食费、强制学生搭餐,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学生期刊、学生保险等违规问题的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治理农民建房乱收费。开展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住房的农民收取耕地开垦费、测绘费和超标准收取办证费、代办服务费、罚款等违规问题的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3、治理计划生育乱收费。开展以各种名义向农民收取赞助费、孕检罚款、借办理证件搭车收费、强制推销计生保险和药品等违规问题的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市计生委。

4、治理农网改造乱收费。开展在农网改造中向农民收取户表费,将抬杆、挖洞、拉线等费用的资金缺口转嫁给村级组织和农民等违规问题的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

5、治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向农民集资摊派。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向农民集资摊派、一事一议项目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新增村级负债等违规问题的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农办。开展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向农民集资摊派违规问题的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6、治理向村级组织转嫁负担行为。开展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超“限额制”,计划生育、农网改造、中小学教育等部门单位和乡镇站所向村级组织转嫁负担等违规问题的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农办。

7、治理其他涉农乱收费。⑴开展结婚登记搭车收费,强制收取照相费等违规收费问题的治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⑵开展办理户口和身份证超标准收费的治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⑶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中收取管理费的治理。责任单位:市农机局。

(二)落实惠农补贴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165项惠农补贴,重点抓好种粮补贴、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移民后扶补助、民政类补贴、危房改造补贴、农村劳动力培训补助、农村低保等的发放,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1、加大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宣传惠农政策。继续向农户发放《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等宣传资料。利用《阳光三农网》平台,及时发布政策信息,推进农村事务网上公开。责任单位:市农办。

2、加大惠农补贴发放的规范管理力度。⑴做好补贴基础数据的采集和核实,确保数据采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及相关补贴项目主管部门。⑵做好补贴资金的拨付与管理,确保及时、安全、高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⑶搞好补贴资金发放,确保打卡规范、发放及时。不得向农户搭售商品和强制农民办理信用卡并收取年费。责任单位:市邮政储蓄银行、市农村信用社。

3、加大补贴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力度。加强对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各项惠农补贴资金进行审计。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套取惠农补贴等违纪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农办。

(三)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和分配权等。

1、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坚持长久不变,土地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不得搞强迫命令。继续关注诸如“出嫁女”、“入赘郎”、外迁户、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土地承包权益维护。责任单位:市农经局。

2、维护好土地征收中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解决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问题。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3、维护好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确认,完善村级民主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确保农村集体收益权益的合理分配。责任单位:市农经局、市国土资源局。

(四)督促各项监管制度落实。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的各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

1、落实惠农补贴和涉农收费公开公示制。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提高收费透明度,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物价局。

2、落实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各级有关部门出台涉及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必须会签同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管部门。责任单位:市农办。

3、落实惠农补贴发放备案制。各惠农补贴主管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将惠农补贴发放情况报同级减负、纠风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市农办。

4、落实惠农补贴发放“一卡通”制。进一步扩大惠农补贴“一卡通”制,除了灾情补助、紧急事件救助和节假日慰问等临时性补贴外,其它经常性、固定性的惠农补贴项目尽量纳入“一卡通”发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5、落实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反减负惠农政策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的责任。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6、落实农民负担工作“一票否决”制。对于减负惠农政策严重走偏,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责任单位:市农办。

7、落实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制。对落实减负惠农政策不够好,问题相对较多,监管工作也还不太规范的乡镇或县(市区)直部门,市委、市政府将实行重点治理,由市负监办负责指导和督促各重点监控对象抓好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农办。

8、落实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制。认真填写、及时发放由省统一印制的《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责任单位:市农办。

9、落实村级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村级报刊公费订阅不超过限额标准。积极推行党报党刊由地方财政统一征订,非党报党刊征订实行“谁订阅谁出钱、谁摊派谁赠阅”的做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五)认真做好涉农利益信访工作。热情接待,及时处理农民群众反映的侵害涉农利益问题。责任单位:市农办。

1、完善《市农办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信访工作职责,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

2、拓宽信访渠道,创新诉求平台。依托《阳光三农网》的《农民负担信箱》,建立网上信访受理平台,设置涉农信访接待室,直接受理农民信访。

3、及时处理涉及农民利益信访。搞好信访登记,督促相关县市区或部门认真处理到位。对于问题性质严重、因久拖不决导致群众反复上访等重点信访件,市里直接查处。

三、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2014年1月开始,到2014年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2月28日前)。

1、明确责任分工。在李志坚副书记、熊炜副市长及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农村部(市政府农办)牵头,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负监办)具体实施。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移民局、市农机局、市供电公司、市信用联社、市邮政储蓄银行等部门为责任单位。市负监办负责协调、督促全市开展整治工作,以及专项整治情况和数据的汇总、综合报告的起草。各责任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联系。

    2、制定工作方案。由市委农村部负责牵头制定《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落实部门责任,明确工作要求。经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的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发到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县市区。市直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系统、本地区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市直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的专项整治方案于2014年2月28日前报市负监办。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2月28日至5月31日)。

1、查找问题。市直各责任单位要在本系统全市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市区要开展全面排查,县级自查面要达到100%。市负监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市直各责任单位和县市区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督查面都不低于50%。

2、认真整改。县市区和市直责任单位要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凡违规收费文件一律撤销,违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没有发放的惠农补贴一律补发,虚报套取的惠农补贴一律上缴财政。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建章立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带有普遍性、重复性的问题,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分析,建立科学、管用、有效的工作制度。

(三)评估总结阶段(2014年6月30日前)。

市直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专项整治报告,认真填写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市直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的专项整治报告和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及制度建设的有关文件,于2014年5月31日前报送市负监办。市直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整治工作态度消极,简单应付,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及时报告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督促抓好整改。市委农村部将综合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的专项整治情况以及检查评估情况,形成《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报告》,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侵害涉农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多部门多领域、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农村工作部门负责综合协调,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农民负担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相关职能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严明工作纪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明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实施。对于专项整治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推诿拖延,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整改不落实的,要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3、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各责任单位要采取随机暗访抽查的方式,对本地区、本系统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导并督促整改。

4、构建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把建章立制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形成一套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联系人:市负监办    严若林

联系电话(传真):8880070

电子邮箱:yueyangjfb@sina.com

附件:

1:治理向农民乱收费情况统计表

2: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摊派情况统计表

3:治理向农民合作社乱收费乱摊派情况统计表

4:惠农补贴违规发放及整改情况统计表

岳阳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2014年2月20日



附件1

治理向农民乱收费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县市区(盖章):

项  目

内  容

取消收费项目

(个)

降低收费标准

(个)

减轻农民负担

(万元)

退还农民款项

(万元)

备  注

农民建房

农村义务教育

计划生育

农网改造

农机服务

生猪屠宰

农业用水

其他

附件2

治理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摊派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县市区(盖章):

                 项  目

内 容

查处违规

收费案件数

(件)

违规收费金额

(万元)

清退违规金额

(万元)

撤销违规文件

(件)

制定长效

机制文件

一、应由政府承担或配套的公益事业项目

二、农村义务教育收费

三、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中介违规收费

四、达标升级收费

五、报刊订阅超限额

六、农网改造摊派

七、其他

备注:1、此表以县市区为单位汇总填报,表中填报的内容与治理内容相对应。

      2、表中“其他”,请分类说明主要项目标            、             、            、            。

      3、县市区总村数           ,其中开展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村数           。

附件3

治理向农民合作社乱收费乱摊派统计表

填报单位:                      县市区(盖章):

登记合作社数

(个)

开展治理合作社数

(个)

取消向合作社收费、

罚款、摊派项目数

(个)

降低收费标准

(个)

减轻合作社负担

(万元)

备  注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2013年度惠农补贴违规发放及整改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县市区(盖章):

违规

补贴

项目

补贴没发

情  况

补贴迟发情况

补贴少发情况

补贴结余情况

补贴

截留

情况

补贴

挪用

情况

补贴

套取

情况

补贴

补发

情况

补贴

收缴

情况

补贴

金额

(万元)

迟发

金额

(万元)

迟发

时间

(月)

少发

金额

(万元)

少发

标准

结余

金额

(万元)

资金

全向

截留

金额

(万元)

挪用

金额

(万元)

套取

金额

(万元)

补发

金额

(万元)

收缴

金额

(万元)

注:违规补贴项目的统计涉及中央和省里下发的165个补贴项目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责任编辑:市农民负担监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