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201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市人社局2013-11-19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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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以及《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岳人社发[2013]124号文件精神,按照(华编〔2013〕13号)文件规定核定编制计划,经华容县人民政府同意,报市人社局核准,决定组织实施华容县201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统一组织、分类实施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20个(详见华容县201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公开招聘应当形成竞争。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得低
于3:1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数。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报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所有招聘岗位按岳人社发[2013]124号文件规定设置笔试和面试最低合格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资历;
7无违反相关规定被限制报名和参加考试的情况;
8、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经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9、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其他条件以公布的招聘岗位信息为准。
四、报名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更相关证件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23日至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共三天,逾期不予补报。
地点: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五楼会议室。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应填写《华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三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网上学历查询资料、身份证、职(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在编在岗人员报考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专业审查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版)《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版)《中等专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版)规定执行。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核时资格复审、录用时资格终审。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照湘价费[2011]145号文件每人缴纳考试费125元。                                                       
4、笔试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领证时间为11月28—29日。领证地点为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人事考试中心。有关考试咨询可与考试中心联系。
五、招聘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结构化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笔试委托县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
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总成绩于2013年12月2日前在县人社局网站(www.hrrsj.com)公布。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在笔试成绩公示后三日内在县纪委监督下可以申请复查,并以纪委审核结果为准。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尾分数并列)的考生均进入面试。面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由县人社局考试中心为主组织,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协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规定的合成比例合成招聘考试总成绩,三个工作日内在县人社局网站(www.hrrsj.com)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名。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负责,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体检或考核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原则上不予递补,确因工作需要急需用人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www.hrrsj.com)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三十天内按程序办理录取(聘用)的相
关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招聘岗位不确定的,按同一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聘用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正式录用后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工作职责公平公正搞好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的监督。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派人监督并对全过程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0—4233051
考试中心:0730—4227556
监督电话:0730—4188180

                                                                                    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