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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正街商城经营权招租公告
编稿时间: 2018-01-11 15:34 来源: 湖南省国资委 
 

 

受委托,定于2018年元月30日上午10时在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南正街商城8年经营权通过网络竞价进行招租,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位于岳阳市岳阳楼区竹荫街2号,即原市百货公司南正街商城,标的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总建筑面积4436.74㎡。经营权招租期限为8年(自2018年2月1日至2026年元月31日止)。

二、挂牌价格及保证金缴纳:标的评估价260.024万元,挂牌价为270万元。保证金270万元。

三、标的展示、咨询、保证金缴纳(到账为准)截止2018年元月26日12时,标的现场展示。保证金账户:户名 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岳阳市分行建湘北路支行 银行账号 4300 1626 0660 5999 9999

四、意向受让方应在元月26日12时前,凭标的保证金付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价资格。

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及联系人:市经济开发区狮子山路国资大厦704室 电话0730-8788086(办) 13873039007(潘)

详见:www.yueyang.gov.cn/gzw/、www.hnaee.com/hnaee/index.htm

 

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元月12日

一、招租方承诺

我方拟将位于岳阳市岳阳楼区竹荫街2号的原市百货公司南正街商城经营权招租,并按本公告内容由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招租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经营权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经营权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本次经营权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招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交易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经营权招租相关方和贵公司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地理位置

岳阳市岳阳楼区竹荫街2号

标的简况

标的一栋二层楼商城及临街15个门面和第三层小半层营仓、三栋建筑附属物。总建筑面积为4436.74㎡,土地面积1593.34㎡,国土证号:国用(1991)字第43060205441号,国土证在原市百货公司名下;无房产证。

标的设施设备

以实物现状为准.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

条件

挂牌价格

人民币270万元,竞价加价幅度为10万元/次。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租金一次性付清。

受让方资格

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5年以上市场或商业物业经营管理经验,且无违法经营犯罪记录。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

 

让相

 

关其

 

他条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内将保证金270万元汇入下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场内挂牌一次性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标的价款的一部分汇入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价款受让方应在自成相交之日起5天内,全额汇入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账户。未竞得标的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账户名称: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建行岳阳市分行建湘北路支行

账    号:4270 1626 0660 5999 9999

2.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270万元报价(其他意向受让方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后,则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受让方报名交纳的保证金270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向招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拒绝与招租方签订《经营权招租合同》的,则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向招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标的部分门面和摊位租赁合同已到期,部分门面和摊位租赁合同未到期(详见评估报告);合同到期了的门面和摊位,目前仍由原承租户经营,是否续约,由受让方决定。无论租赁合同是否到期,招租方概不负责门面和摊位清空,门面和摊位全部按现状移交受让方。

5.标的三楼住有7户原企业无房户职工。若标的装修改造,受让方须在保证现有住户和租赁户的正当权益下进行,标的装修改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等均由受让方承担,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标的招租期限为8年,自2018年2月1日至2026年元月31日止。

7.标的原租赁户交纳的押金由招租方负责退还。《经营权招租合同》签订之前的所有收入归招租方所有,《经营权招租合同》签订之后的所有收入归受让方所有。

8.意向受让方须递呈书面申请报告及标的运营计划书、标的改造方案等相关资料(上述资料的递呈截止时间为2018年元月24日16时),并通过我司组织的资格审查后,方可交纳保证金,参加竞价。 

9.标的资产地处洞庭新城公司详控范围,若对标的商城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改造方案须符合洞庭路整体改造风格,并得到洞庭新城指挥部的认可。

10.受让方不得在标的商城内从事色情、赌博等违法活动、不得从事高污染、高音等扰民活动。

11.招租方按现状移交标的,并以公告的形式告知租赁户及住户标的招租等相关事宜,同时,配合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的移交手续。

12.《经营权招租合同》签订之日,招租方移交标的,受让方全面接管标的,受让方即为标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13.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标的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14.受让方须按标的成交价的2.88%交纳交易服务费(佣金)。

15.受让方不得以标的遗留问题未处理或标的存在瑕疵为由,少交或拒交租金;拖欠租金3个月,招租方可终止经营权招租合同。

16.标的经营权招租合同期满,受让方将标的资产所有设备设施及场地无偿移交招租方,招租方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标的资产若继续对外招租,同等条件下,受让方享有优先权。

交易

保证金

设定

交纳金额

人民币270万元。

交纳时间

2018年元月26日12时(以到账时间为准,该时间也是标的招租报名的截止时间)

四、招租方简况

招租

方基

本情

招租方名称

岳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

430200000037805

注册地(住所)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元月26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交易方式

本次经营权招租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发布媒体名称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www.hnaee.com、岳阳市国资委网站www.yueyang.gov.cn/gzw、岳阳长江信息报

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岳阳市狮子山路国资大厦704室)

联系人电话:

0730-8788086,13873039007(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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