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内将保证金270万元汇入下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场内挂牌一次性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标的价款的一部分汇入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价款受让方应在自成相交之日起5天内,全额汇入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账户。未竞得标的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账户名称: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建行岳阳市分行建湘北路支行
账 号:4270 1626 0660 5999 9999
2.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270万元报价(其他意向受让方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后,则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受让方报名交纳的保证金270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向招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拒绝与招租方签订《经营权招租合同》的,则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向招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标的部分门面和摊位租赁合同已到期,部分门面和摊位租赁合同未到期(详见评估报告);合同到期了的门面和摊位,目前仍由原承租户经营,是否续约,由受让方决定。无论租赁合同是否到期,招租方概不负责门面和摊位清空,门面和摊位全部按现状移交受让方。
5.标的三楼住有7户原企业无房户职工。若标的装修改造,受让方须在保证现有住户和租赁户的正当权益下进行,标的装修改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等均由受让方承担,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标的招租期限为8年,自2018年2月1日至2026年元月31日止。
7.标的原租赁户交纳的押金由招租方负责退还。《经营权招租合同》签订之前的所有收入归招租方所有,《经营权招租合同》签订之后的所有收入归受让方所有。
8.意向受让方须递呈书面申请报告及标的运营计划书、标的改造方案等相关资料(上述资料的递呈截止时间为2018年元月24日16时),并通过我司组织的资格审查后,方可交纳保证金,参加竞价。
9.标的资产地处洞庭新城公司详控范围,若对标的商城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改造方案须符合洞庭路整体改造风格,并得到洞庭新城指挥部的认可。
10.受让方不得在标的商城内从事色情、赌博等违法活动、不得从事高污染、高音等扰民活动。
11.招租方按现状移交标的,并以公告的形式告知租赁户及住户标的招租等相关事宜,同时,配合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的移交手续。
12.《经营权招租合同》签订之日,招租方移交标的,受让方全面接管标的,受让方即为标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13.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标的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14.受让方须按标的成交价的2.88%交纳交易服务费(佣金)。
15.受让方不得以标的遗留问题未处理或标的存在瑕疵为由,少交或拒交租金;拖欠租金3个月,招租方可终止经营权招租合同。
16.标的经营权招租合同期满,受让方将标的资产所有设备设施及场地无偿移交招租方,招租方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标的资产若继续对外招租,同等条件下,受让方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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