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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帆大厦资产转让公告
编稿时间: 2021-12-22 13:39 来源: 市国资委 
 

标的名称

岳阳市南湖大道银帆大厦1至10层整栋房地产

项目编号

N0124FC210273

挂牌起始日期

2021年12月21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2年1月4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1、信息发布终结。☐

2、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   个周期。☐

3、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t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006616991463

注册地(住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岳化三工区

负责人:邬智勇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资产公司巴陵分公司处置原岳阳金石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及对应土地资产的批复》

批准文号:石化资产资企〔2021〕54号

批准日期:2021年7月2日

批准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批复t  其他¨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产转让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相应房地产估价报告鹏信资估报字〔2021〕第BBJ084号,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资产实际面积和权证面积存在差异的责任,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方提供的标的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质量、产权面积、使用情况等)有误、有遗漏、不全面,或者标的物瑕疵披露有误、不充分、有遗漏等原因而要求返还部分或全部资产转让价款。

2、房屋所有权证为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071783号,房屋所有权人为岳阳金石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用途为办公;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岳市国用(2000)字第261号,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土地使用者为岳阳金石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1月10日,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岳阳金石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公司合并协议》,协议明确“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存续,岳阳金石集团有限公司解散注销,双方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继承”。本次转让的银帆大厦房地产产权归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有,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授权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处置。

3、房屋租赁情况可至转让方处查询。

4、 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竞买资格

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间内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下述指定账户。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亭支行

账  号:8112 0309 0000 1656 7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当天,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单》。

6、受让方应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单》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资产转让协议》)。

7、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资产转让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8、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不包括交易过程中的房产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

9、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单》、《资产交易合同》(《资产转让协议》)等),逾期15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管理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3、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6、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上述标的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如因受让方对限购政策不了解(或因自身原因不符合购房条件的)导致上述标的不能过户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不予退还,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也不予退还,转让方可以收回标的重新处置(上述标的成交后,因标的所在地出台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受让方不再具备受让资格,无法办权证变更或过户手续的除外)。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com.cn)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现场展示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看房时间:挂牌期间工作日早上9:00至17:00 (看房需提前1个工作日联系)。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唐女士13575010032   袁先生13317408866

竞买报名

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月4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网(www.ejy365.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点击下载)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260万元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签署《网络成交确认单》、《资产交易合同》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元

自由竞价

时间

2021年12月21日09:00

至2022年1月5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见《受让委托合同》约定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肖先生 18073190771

技术支持

肖先生 18073190771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0楼

其    他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

岳阳市产权交易所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

岳阳市南湖大道银帆大厦1至10层整栋房地产转让

标的坐落

资产位于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中路与南湖大道交汇处南,巴陵中路以南,土桥街以东,东紧临南湖大道。

基本属性

资产

权证号

面积(㎡)

土地使用期限

经营业态

银帆大厦第1层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07178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岳市国用(2000)字第261号

217.82

2043年12月29日止

已出租

银帆大厦第2至9层

1708.48

已出租

银帆大厦第10层

108.01

已出租

合计

2034.31

- -

- -

资产状况:

银帆大厦1990年1月建成,钢混结构,总层数10层,总建筑面积2034.31平方米,均已对外出租。标的资产租赁、使用现状等以实物现状为准,房产及土地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为准。

资产亮点:

一、地理位置极佳

1. 标的资产位于岳阳市核心区域,周边有岳阳火车站、岳阳汽车站、沃尔玛、岳阳市中心医院、岳阳市第四中学。

2. 周围商业广场、市政设施、住宅小区、著名景点环绕,是商业区、商务区和住宅区的交汇点,人流量较大。

二、租金收益增长潜力大

1. 租金收益有极大的增长空间:租金水平不高且增长速度低于岳阳市旅游业发展的速度;标的资产物业可作升级改造,提高租金收益率,后期待物业升值退出。

评估价

893.06万元

账面净值(元)

-

评估基准日

2021年3月31日

评估机构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保证金

260万元

转让底价

893.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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