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资金信息
 
岳阳市国资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编稿时间: 2023-09-01 19:39 来源: 市国资委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国资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国资委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州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湘办发[2004]4号)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湘编办[2006]20号)精神,2006年11月经岳阳市人民政府批准,2007年4月28日正式挂牌设立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特设机构。根据市政府授权代表市政府履行市本级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市本级企业国有资产。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发行出资人职能。

  (二)负责拟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政策性文件;制定监管范围内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监缴所有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研究提出国有资金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方案。组织调查研究市属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重大问题以及国有资本金的分布状况;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提供有关信息;组织建设国有资金统计信息网络;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的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四)执行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政策,拟订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有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负责市属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和清产核资工作。

  (五)依照法定程序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拟订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工资标准。

  (六)承担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规划、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所监管企业体制改革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推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指导所监管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指导所监管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

  (七)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所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维护其安全、完整。

  (八)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党员管理,依照管理权限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考核、任命和培训工作。

  (九)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

  (十)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市国资委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政策法规科(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实体管理科)、产权管理科、企业改革发展科、资本收益与财务监督科(资本合作科)、考核分配科、安全维稳科、党建工作科。人事科与党建工作科合署办公。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按章程设置。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无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仅包括岳阳市国资委本级。(下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事务中心为非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说明:1、由于部门决算编制时数据明细至“金额单位:元”,而本套部门决算文字说明和公开表格数据取数转换为“金额单位:万元”,可能导致以下文字说明中的各项数据取数以及公开表格中的各项数据取数之间存在0.01的尾数差异。2、以下文字说明中,部分科目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故未描述“完成年初预算的XX%”。)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243.21万元。与上年743.88相比,增加499.33万元,增长67.13%,主要是因为增加了2017-2022年企业破产改制后留守机构及人员经费、西藏桑日县村庄规划编制经费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242.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2.24万元,占99.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事业收入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经营收入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他收入0.71万元,占0.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24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5.55万元,占54.35%;项目支出567.41万元,占45.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经营支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42.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4.39万元,增长68.34%,主要是因为增加了2017-2022年企业破产改制后留守机构及人员经费、西藏桑日县村庄规划编制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78.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0.27万元,增长59.67%,主要是因为增加了2017-2022年企业破产改制后留守机构及人员经费、西藏桑日县村庄规划编制经费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78.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万元,占0.56%;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占0.4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万元,占1.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5万元,占2.88%;卫生健康支出15.73万元,占1.34%;城乡社区支出86.70万元,占7.3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10.16万元,占85.7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9.9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7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85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的国有企业财务信息管理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的文明城市创建奖励经费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国有企业公车系统监控经费)工作经费由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3.95万元,支出决算为3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5.73万元,支出决算为1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6.7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西藏桑日县村庄规划编制经费。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20.01万元,支出决算为42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4万元,支出决算为59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9.8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预留人员补贴考评奖励经费由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2、有上年结余资金支出;3、年中追加了文明创建经费、企业破产改制留守机构及人员经费、考评奖励经费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4.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6.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0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28.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9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1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支出64.1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款)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4万元,支出决算为6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0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到位较晚,未能及时支付。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40万元,支出决算为5.05万元,完成预算的32.7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持平,主要是因为均未参加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40万元,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预算的34.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0.06万元,增长3.3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力度略有欠缺,造成小幅增长。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持平,主要是因为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3.21万元,完成预算的3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委认真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把车辆维修和加油等审批流程,与上年相比增加1.31万元,增长68.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年久老旧,修理和保养费用持续增长。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4万元,占36.4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1万元,占63.5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个、来宾94人次,主要是株洲市国资委、常德市人民政府、邵阳市国资委、益阳市国资委来岳考察调研,中南大学考察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1万元,主要是车辆修理、加油、年检、购保险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1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7.08万元,降低47.75%。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把审批关,减少不必要的支出,缩减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会议费年初预算3万元,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3%。用于召开国资监管工作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会、2022年半年度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推进会等会议,人数200余人,内容为国资监管工作讲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半年度国资工作情况等。

  培训费年初预算2万元,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用于开展国资系统信访工作培训、参加党校干部培训、省运会和省残运会工作布署培训,人数70余人,内容为信访工作业务培训,省运会、省残运会对口接待布署培训等。

  本单位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2.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们组织对2022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绩效自评报告。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8.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4.1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2022年整体支出124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5.54万元,项目支出567.41万元,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评分97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49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组织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64.11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7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全年预算数为1365.07 万元,执行数为1242.96 万元,完成预算的91.0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11家监管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工作;二是完成10家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是指导国资系统党建6家示范单位建设;四是完成推进市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五是完成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事合一企业纳入集中统一监管的工作;六是国有资本收益上缴9544.77万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确保预算执行力度。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存在差异,年初未作预算安排,但本年实际发生了支出的现象,以及一些费用明细项目超支现象的存在,预算的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财务人员人数过少,导致工作开展不够全面细致。三是组织学习预算绩效管理的次数少,学习形式单一。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组织预算执行部门及资金使用部门,加强学习、深刻全面领会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确保我单位预算绩效运行常态化、规范化;二是进一步完善内控评价与监督体系,建立完善适合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长效机制。三是加大支出力度,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科学掌握各类项目工作进程,加快推进工作落实,严格按照项目支出预算内容、范围,及时收集整理上报资金拨款基础资料,加快项目支出拨付力度,及时对资金运行状态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监控。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已在市政府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上向社会公开。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