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监狱生活污水处理厂(1000t/d)入河排污口拟审批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4-04-25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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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自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入河排污口名称

岳阳监狱生活污水处理厂(1000t/d)入河排污口

建设地点

岳阳市君山区建新农场岳阳监狱主监区东面。东经112°55′27.533″,北纬29°27′28.174″

建设单位

湖南省岳阳监狱

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湖南霖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入河排污口概况

岳阳监狱生活污水处理厂(1000t/d)入河排污口项目位于岳阳市君山区建新农场、钟新渠西面,为工业用地性质,符合用地规划。论证项目排污口设置在钟新渠右岸下游渠段,排污口坐标:东经112°55′27.533″,北纬29°27′28.174″,受纳水体为钟新渠,属于小型河流。排污口类型:排污口分类为城镇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连续排放。入河方式:管道处理规模1000m3/d,污水处理总体工艺流程为“生活污水→格栅→沉砂池→调节池→A2/O →生物反应池(二级生化工艺)→滤布滤池(深度处理工艺)→次氯酸钠消毒(消毒工艺)”多级组合的污水处理工艺。尾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钟新渠

入河排污口对水环境的影响和水环境保护措施等

影响分析:

1.对水生态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污水为处理主监区、十三监区、十四监区生活污水,不含有重金属污染物、不含放射性物质、水温不会出现明显变化,而且项目为减排项目,对下游钟新渠整体水质有改善作用,排入河流水体时,对水生动植物、鱼类生存发育影响较小,污水排放对水生生物生产力、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较小。

2.对地下水影响分析

本入河排污口正常排水对本区域地下水基本无影响。但在污水处理过程中,易通过土层,进入厂区周边地下水,从而对厂区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因此,应对各种污水处理设施建构筑物进行防渗处理,阻隔污染物进入地下水体中,做到废水不下渗。厂内污泥临时堆放场地,地面必须采取硬化、防渗处理。设置应急池,避免非正常排放情况的发生。论证范围内混合段、消减段所在区域均饮用自来水,无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主要地下水保护目标为周边水井,存在的水井不作为饮用水。

本项目已运营多年,本入河排污口设置对钟新渠的水文情势基本没有影响,因此也不会改变钟新渠与周边地下水的水力联系,对地下水的水文条件基本没有影响。

根据对钟新渠的水质影响分析可知,正常排放情况下,本入河排污口设置对钟新渠的水质影响较小,考虑到临近地表水钟新渠周边区域的地下水有固定的压力水头进行补给,因此,对地下水的水质也影响较小。

3.对控制断面水质影响分析

污水厂尾水正常排放情况下,枯水期扩散后,在排污口下游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

4.对下游取水单位的影响分析

根据现状调查,项目范围内没有饮用水取水单位,该水域为农业用水区,可能有农民取水灌溉农田,本项目排水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要求。因此,本排污口的设置对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影响较小。

5.对防洪管理的影响分析

湖南省岳阳监狱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高程约28.5m钟新渠二十年一遇的洪水位为19.78m,十年一遇的洪水位为22.11m,可保证排水顺畅,一般情况下,排污口设置对钟新渠防洪管理无影响。

保护措施:

1.水资源保护措施

1、强化保护水资源意识。强化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的法制建设和宣传工作,增强全厂的节水意识,使人们自觉认识到水是珍贵的资源,摈弃“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陈腐观念,形成珍惜水资源、节约水资源和保护水资源的良好企业风尚。

2、加强水环境监测,取水许可,排污控制。强化污染负荷控制,建立和完善水资源保护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水量水质监测系统,实现对项目尾水水质的实时监测和监督;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强入河排污口的管理,保护水源生态环境不遭到破坏。

3、优化废水处理工艺,提升出水水质标准。通过技术改造、产业升级,落实污水、污泥工艺改造。通过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处理效率,优化尾水出水水质。

2.水质及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出水水质管控,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对工程排污口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对流量、pHCODcrNH3-NTP等因子进行监控,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联网工作。

2、加强运营管理:必须认真做好废水处理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工作责任心;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避免因操作失误而造成事故排放。

3、定期检修机械设备:加强对各类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以减少事故隐患;废水处理站应采用双回路供电,防止因停电而造成运转事故。

4、设置警示牌:规范建设排水管道及排污口,管道相应位置及排污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管道及排污口的安全运行。

5、设置阀门:厂区尾水排入专管前应设置阀门、场地内布设的地埋式污水管道应设置U形槽。一旦发生意外,关闭排污口阀门,由于管道布置在U形槽内,U形槽用水泥板封盖,U形槽应与应急事故池连通并有一定坡度,一旦发生管道泄漏,泄漏的废水通过U形槽自流导入应急事故池。

6、建立长效的监测跟踪评价机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持续提高废水处理站工艺以减缓区域水环境质量的影响。

3.监督管理措施

1、加强监督管理

1)宣传、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条例,搞好项环境保护工作。

2)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建立的各种环境管理制度。

3)监督本项目环保设施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运行,保证“三同时”验收合格。

4)领导并组织项目运行期的环境监测工作,建立档案。

5)开展环保教育、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员工素质,推广利用先进 技术和经验。

6)对项目涉及水域要进行水质监测,并协助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7)布设在线监测设备

在废水排放口布设水量、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对企业废水量和水质进行实时监控;污水经过处理后,对进入排污口前的污水水量及水质进行监测,并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在消毒池区域设采样点,实现排水口水质自动监控,排水口自动监控项目(流量、pH值、CODNH3-NTP)的实时数据自动上传至湖南环保信息监测平台,实现排水口水质可视化和监督透明化。

2.建设规范化排污口

依据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和国家环保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的技术要求,所有排污口(包括水、渣、气、声),必须按照“便于采样、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绘制企业排污口分布图。本项目设置污水排放口。排污口的规范化要求如下:

①设置标志要求

环境保护标志牌由国家环保局统一定点制作,并由县区环境监察部门根据企业排污情况统一订购。企业排污口分布图由环保部门统一绘制。排放一般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置提示性标志牌,排放有毒有害等污染物的排污口设置警告性标志牌。标志牌设置位置在排污口(采样点)附近且醒目处,高度为标志牌上缘离地面2米。排污口附近1米范围内有建筑物的,设平面式标志牌,无建筑物的设立式标志牌。

排污口建档要求

要求使用生态环境部统一印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根据排污口管理档案内容要求,项目建成后,应将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达标情况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于档案。

3、污水排放监测措施

监控计划的主要目的是保证环境管理方案的落实、达到环境目标和指标、确保环境方针的贯彻与实施。根据《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排污单位确定水质监测计划如表7.2-1,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