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区:主动履职作为 当好资产“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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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正式启动区直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

 

 


云溪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履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大力推进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管理,推进资产的集中统一、资源的统筹调配。在近日启动“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的行动中,云溪区区委副书记、区长蒋春艳以普通工作人员身份坐窗,为长岭炼化、巴陵石化“三供一业”无偿划转并移交给区政府的办公用房,办理了第一宗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书,并登记在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名下,这标志着云溪区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由机关事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正式启动。

在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部署中,云溪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将中央驻区企业长岭炼化公司、巴陵石化公司(以下简称“两厂”)无偿划转并移交的市政办公用房、社区办公用房、幼儿园、退休人员活动服务场所等资产移交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为认真做好“两厂”资产无偿划转接管工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克服各种困难,积极主动作为,多次安排人员深入一线,进行调查、摸底,组织测量、测绘,开展消防安全审核、房屋安全鉴定等工作,为权属登记工作打好基础。同时,积极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针对资产的历史情况及现实情况,因资产而异提出权属登记办法,分门别类做好权属登记及权属备案工作。下一步,将出台《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和加强对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优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构建职责清晰、分工协作的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