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配置、处置申请表及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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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流程:    

1、到资产管理科领取资产配置(一式四联,需手写)、处置审批表(一式三联,需手写),由单位及主管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

2、填写资产配置、处置申报表(电子档下载,可打印)。

3、将申报表、审批表及相关附件报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管理科,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后,办理相关资产配置、处置手续,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新增/核销相应资产,并进行对应账务处理。

二、所需资料附件:  

1、办理资产配置的,需附:资产配置报告,会议纪要,资产配置文件要求等。不超标的通用资产由主管部门批准,超标的通用资产和其他资产(超通用资产标准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报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通用资产标准详见岳管发﹝2022﹞27号文件。

2、办理资产处置的,需附:资产处置报告,会议纪要,资产权属证明,处置依据(报损、报废技术鉴定、特定事项的证明材料,置换协议)等。见岳政办发[2010]1号《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另附处置资产的现状图片。

附件:资产配置、处置申请表及填报说明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