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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攻势】胆真大!未经批准运载危险物品!

编稿时间:2018-01-17 08:27 来源:岳阳市交警支队

       2018年1月8日,南湖大队特勤中队在执勤中查获一起利用改装面包运载危险物品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驾驶人彭某某驾驶湘FBF0XX小型面包车行驶至自学院路与赶山路交叉口时,南湖大队民警发现该车车身低沉,轮胎紧贴地面,怀疑该车可能载有较多货物或人员,遂立即将该车拦下进行检查。当驾驶人下车将车门打开的一瞬间,执勤民警发现该车后排座椅已全部被拆除,车内堆放有多个氧气瓶。经询问,驾驶员彭某某承认自己因图方便、节约成本和侥幸心理,在未取得危化品运输资质的情况下私自运输氧气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第3款规定,依法对驾驶人彭某某作出了罚款的处罚,并责令其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