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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酒驾】岳阳交警曝光3起酒驾典型案例

编稿时间:2017-12-29 09:25 来源:交通警察支队

27日,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冬春攻势”新闻通气会。会上,交警支队曝光了3起酒驾典型案例,并发出酒驾风险预警。

案例一:2017年11月20日20时20分,交警白石岭大队民警在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东路与旭园路交叉口进行酒驾查处时,查获罗跃辉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证,罗跃辉2014年2月因酒后驾驶被民警查获,此次属于再次饮酒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规定,对罗跃辉行政拘留3日。2017年12月19日对罗跃辉作出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二:2017年10月25日21时许,刘飞腾饮酒后驾驶湘F6FT26小客车在花板桥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岳阳市平安司法鉴定所检测,刘飞腾血液中乙醇定性含量为122.08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2017年12月21日对刘飞腾作出了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三:2017年10月21日22时28分,郑扩军驾驶湘F808Y6小客车沿岳阳大道由东往西行驶至事故路段将横过人行横道的行人赵四某、赵云某撞到,导致赵四某,赵云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岳阳市平安司法鉴定所检测,郑扩军血液酒精含量达134.613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2017年12月21日对郑扩军作出了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全市交警部门,将以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城郊结合部和县乡道路、重要村镇和集市周边道路为重点路段,以农村红白喜事、赶集赶圩、重大民俗活动等为重点时段,以城市小型客车,农村面包车为重点车辆,科学合理部署警力,严查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

交警提醒,临近新年,亲朋好友聚餐饮酒增多,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发生概率增加,饮酒会导致人反应迟钝,行动迟缓,控制车辆能力下降,一旦发生事故代价惨痛,请驾驶员朋友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