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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一男子微信诽谤交警被行拘

编稿时间:2018-04-28 11:27 来源:市交警支队

       近日,汨罗一小伙子为解不实之愤,竟利用微信恶意造谣诽谤汨罗市交警新市中队民警。

        4月22日早晨6时多,汨罗市新市全域环境整治工作人员、新市中队民警何雄伟等人在汨罗市新市镇南街路段处巡逻时,发现一台牌照为湘A8***8的轻型普通货车停靠在南街路边准备卸废品。

  根据《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彻底关停小散乱废企业和切实规范再生资源交易行为的通告》规定,所有进入汨罗境内的废品车辆必须进入同力再生资源市场进行交易。因此,工作人员将这辆轻型普通货车引导至同力再生资源市场,让其在同力再生资源市场进行交易。

  同时,因其车辆上装载的货物超宽,交警新市中队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依法对驾驶人孔某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这时,驾驶人孔某并无意见,而货主李某因民警对驾驶人的处罚不满,随后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言论说交警新市队民警利用职务之便为非作歹,乱开罚单,并发表民警是强盗,流氓等言论侮辱民警。微信一夜之间传遍许多朋友圈,造成了不良影响。


       此事引起了汨罗市人民政府、汨罗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副市长、公安局长刘四清知悉后,责令法制部门用准用足法律处理到位,决不手软,指令新市派出所快速查明真相,依法严厉打击网络黑客,网络攻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4月26日,新市派出所将造谣、侮辱他人的李某抓获归案。李某到案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面向交警新市中队民警赔礼道歉,并删除4月22日侮辱民警的朋友圈,且在朋友圈认错,赔礼道歉。考虑到李某认错态度好,新市派出所依法对在微信侮辱他人的李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公安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利用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对正常执法活动的工作人员谩骂,侮辱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