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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队配合,阻碍执行职务司机被行拘

编稿时间:2018-04-28 11:42 来源:市交警支队

    违停、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超载还阻碍执行职务,日前,集上述4项违法行为于一身的汨罗司机张某被依法行政拘留7天,驾驶证扣除7分,罚款1400元。




         4246时许,G107大荆段出现交通堵塞,交警大队长乐中队迅速组织警力,赶赴G107大荆段与高速连接线处进行交通疏导分流。1350分左右,中队民警在执勤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湘F8**W5的轻型自卸货车有明显超载的违法行为,当即要求该车驾驶人张某下车配合检查。但张某拒不服从交警指挥,将车辆横停在国道中间,下车将车门锁好后打电话叫来货主,并对交警进行辱骂,最后自行离开。





张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涉嫌阻碍执行职务。执勤民警立即向辖区大荆派出所通报情况申请支援。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并配合长乐中队进行交通疏导,约半小时后张某自行返回现场后,立即被派出所民警口头传唤、控制带离。经询问,张某对其超载违停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七日,驾驶证扣7分,罚款1400元的处罚。


        民警提示: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定,服从交通警察指挥,任何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