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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落实市公安局党委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改意见的实施方案

编稿时间:2022-01-20 03:54 来源: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根据市委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按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全面、彻底整改的工作要求,结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整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一系列决策部署,围绕“三个聚焦”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坚持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结合起来,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与问题整改结合起来,把抓好当前整改工作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推动真改实改,以对党绝对忠诚、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狠抓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组织领导

支队成立“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整改领导小组,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易昊同志任组长,支队党委副书记、政委朱诚实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支队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支队纪委、办公室、指挥调度管理大队、交管科、事故预防处理指导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三、整改内容

1.中心城区交通拥堵严重。市民“出行难”有所加剧,智慧交通系统建设滞后,“警力下沉+见警管事”不够,交通违法常态整治不力。

责任单位:交管科、指挥调度管理大队

完成时限:2021年7月20日

2.为民办事效率不高,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不力,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办事网络不畅,导致群众多次跑。工作人员态度不好。个别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不公正、执法不严。

责任单位:事故预防处理指导大队

完成时限:2021年7月20日

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公。个别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上不公正,执法不严。

责任单位:事故预防处理指导大队

完成时限:2021年7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专班,对照存在的问题逐一研究,有针对性地出台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一事一策、一项一策”。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亲自抓、主动抓、及早抓,层层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压实各级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二)彻底整改所有问题。各单位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决心,以更加坚定有力的举措,切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迅速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积极开展“回头看”,固化成果,确保问题整改不反弹。

(三)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各相关责任单位在全面落实落地各项整改措施的同时,要综合收集整改佐证资料,及时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各单位整改情况报告和佐证资料须于并于7月20日前报支队办公室汇总。

附件:1.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暨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6月21日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落实市委专项 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易昊

常务副组长: 支队党委副书记、政委朱诚实

副 组 长:

支队党委副书记、副支队长江浩涛

支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新民

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肖新颖

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胡亚平

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晏国庆

(一)交通拥堵问题整改组

组长: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晏国庆

成员:支队交管科、设施大队及市城区各大队。

牵头责任人:谢型亮

(二)智能交通建设整改组

组长:支队党委副书记、副支队长江浩涛

成员:支队指挥调度管理大队

牵头责任人:石一兵

(二)交通事故处理整改组

组长:支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新民

成 员:支队事故预防处理指导大队、法制大队。

牵头责任人:卢山

(四)情况综合组

组长:支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新民

成员:支队办公室、各具体问题整改组

牵头责任人:喻壮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