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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白石岭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来源:市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23-12-21 10:53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白石岭大队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被告知人 :余洋、杨建奎、黄良军、沈守武、王保华、李正良、章志飞、邹国辉、王前进、方友新、汪岳群、黄学儒、李雄波、张敏、邹正乾、吴康四、刘祖平、李石、廖德丙、段锐、丁祝平、任晓彬、付立明、徐军、王煜、袁炜鸿、谢计勇、罗晚明、任孟雄、黎元兵、黄金、廖季傲、蓝银波、曹丽、夏水平、曹学文、戴庆傲、艾琪、周子傲、卢玲、陈正垂、蒋小文、韩冬、周共辉、胡伟、王稳、李观兵、李曚、丁观雄、卢萍、罗新四、童石球、彭鹏、周冬力、胡志国、刘操、陈仕树、李正武、周术波、廖迎林、白忠友、孙加兵、熊刚、熊文杰、张岳初、刘志勇、刘可丹、姚迁、卢盛涛、赵佑武、黄正刚、陈恢旺、刘忠、刘紫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公告告知如下:

你们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具体违法行为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拟作出的处罚和依据见附表),被我大队查获并逾期未处理,且在交警部门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三十日内仍未接受处理。以上违法行为有民警现场查获经过、个人信息查询结果、酒精呼吸测试结果单、车辆信息查询结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等证据予以证实.











对以上告知内容及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你们有权向我大队陈述、申辩,对单项违法行为罚款二千元以上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可在被告知后五日内向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或者直接向我大队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公告期届满后仍未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办公地址:岳阳楼区营盘岭路114号交警白石岭大队

办公电话:0730-8723599

联系民警:刘警官      手机:19573019229

     易警官      手机:13873059739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白石岭大队

 2023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