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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云溪大队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来源:市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23-12-31 10:11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云溪大队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被告知人:彭保林、陈永利、徐蟒、张志勇、叶清、乔小保、汪洋、刘红军、苏仙华、王安保、陈凯、陈伟、蒋君林、李重阳、付邦、李十军、孙新超、杨海波、谢满军、程金波、曾庆善、罗志刚、乔刚兵、严飞跃、乔宇、刘永胜、夏四雄、张传富、谢良平、赵伟胜、张建平、张小林、吴桂秋、瞿庆华、杜松柏、施金河、王习全、刘其明、曾庆辉、陈三华、李良文、方林生、李忠成、郑新华、甘四平、徐曙兵、李安顺、罗志刚、胡国清、程力、付懿鹏、李雄、陈恢林、丁志刚、王质文、余恕、李龙、吴亮、邓西平、李仕强、李从新、丁伟明、杨敏、卢城、潘长根、闾友祥、彭本刚、刘演武、卢红军、刘修宴、汪光俊、李安顺、刘端林、王金炎、张岳良、李晓晨、余光满、詹水林、吴建国、王传松、胡文凯、杨丙申、陈正泉、周明义、梅小伟、邓勇军、李名初、周仁圣、潘旭、程本坤、丁跃松、马盛、谢良池、杨志军、李亚军、刘伍保、马苏、甘天明、李光华、蔡强强、刘华兵、张七良、冯山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公告告知如下:

你们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具体违法行为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拟作出的处罚和依据见附表),被我大队查获并逾期未处理,且在交警部门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三十日内仍未接受处理。以上违法行为有民警现场查获经过、个人信息查询结果、酒精呼吸测试结果单、车辆信息查询结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等证据予以证实。









对以上告知内容及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你们有权向我大队陈述、申辩,对单项违法行为罚款二千元以上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可在被告知后五日内向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或者直接向我大队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公告期届满后仍未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办公地址:岳阳市云溪区云溪街193号交警云溪大队

办公电话:0730-8412033

联系民警: 梁警官   手机:15973021207

      徐警官   手机:13807307109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云溪大队

2023年12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