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

来源:市政府门户网站2017-11-16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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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会计从业资格证现已取消,请问是否还需要换新证?是否需要办理调转?

答:1、新《会计法》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11月4日审议通过,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17〕27号)的相关规定,自新《会计法》施行之日起,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省级财政部门不再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以及考试、证书核发和换发、调转登记等工作。

2、湖南省财政厅正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具体实施意见请关注“湖南会计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