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来源:市政府门户网站2016-11-23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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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法生育的夫妻,可以到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实行首接责任制。

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夫妻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免费发给生育服务证。

依法再生育子女的夫妻经批准取得生育证,即完成生育服务登记。

具体登记办法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