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

来源:岳阳市政府门户网站2018-05-03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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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

答: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住房保障政策发生调整,2016年起,不再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 今后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要住房保障形式,对符合保障条件承租私房的家庭予以租赁补贴。我市中心城区2016年6月起已停止受理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及发放申报表格,关联部门也已经停止盖章审批.

经济适用货币补贴的范围和对象为:市直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范围内具有城市非农业户口低收入家庭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区属行政、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由各区自行负责)。补贴对象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已办理合法婚姻登记的家庭、离异或丧偶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0周岁(含)以上的未婚人员、离异2年(含)以上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享受一次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一)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城镇户籍,并在市中心城区工作或经常居住;

(二)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出售、赠与、出租自有产权住房的,不属于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情形;

(三)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中心城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四)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