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来源:市人民银行2014-01-05 18:18
浏览量:1|| | ||

答:(一)小额担保贷款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具有创业愿望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城镇军队退役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失地农民和返乡创业的农民:城镇失业妇女;在岳阳汴河街创业的相关人员。     (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 符合小额担保贷款对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40%;无不良记录、信用良好;原则上应通过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

(三)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贴息 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经办银行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其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浮3个百分点执行;对符合小额贴息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人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四) 贷款资格审查和发放 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个人,持相关证件向本人创业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初审后,向县级以上担保机构推荐。担保机构对贷款申请对象进行贷款资格审查确认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其就业再就业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确认后,在《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提供对就业再就业项目认可的《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评审意见书》,同时办理贷款担保手续。符合条件的个人凭上述手续和资料到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目前仅限岳阳楼区城效信用社)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须自收到贷款申请之日起,于10个人工作日内完成贷款调查、审查手续,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发放贷款;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反馈并说明原因(贷款调查可由担保机构与经办银行在项目评审期间联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