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互动问答21

来源:市政府门户网站2010-08-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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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手机号135★★★★5362的读者发来短信:他于去年4月进入某公司上班,当时没签订合同。当月,他在该公司报考了交通部监理工程师考试,考试费用都是自己承担的,因为待遇问题,于7月底离开该公司。他通过那次考试,但今年1月去公司领证,该公司却拒不交还,致使他现在无法注册和执业,他想问:如果通过司法途径取回证件,同时要求经济赔偿,法院会支持吗?

记者回复:您完全有权力拿回自己的证件,公司没有任何理由扣留证件。具体问题,高先生可去公司所在地的法院咨询。

9月4日,手机号137★★★★3362的读者发来短信:他在公安部门办理了一本护照,所有手续齐全。前段时间委托父亲领取,但发证单位却不给,不知是什么原因?

记者回复: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答复,按照规定,护照发放必须本人亲自领取。

9月3日,汨罗刘先生来电说:前天在岳阳坐的士时,司机不但不打表还乱收费,令他十分气愤,并希望有关部门好好管管。

记者回复:市物价局相关人员回复:一旦出现上述情况,乘客应记下车牌,向物价和客运管理部门举报,以便相关部门处罚管理。

9月4日,手机号139★★★★9832的读者发来短信:她小孩出生后在市区某医院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该院在收取40元体检费时,要求她定期要来该院检查。她想问,该体检是否属强制性,可以在其他地方检查吗?

记者回复:记者从卫生部门了解到,小孩出生后,小孩的体检没有明确的规定要收取多少费用。孩子的体检,一般要在母亲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所或妇幼保健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