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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规定占用耕地建房等将缴税 5种情况占地将免税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18-09-06 10:55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8月27日至8月3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明确,占用耕地建房等将缴纳耕地占用税。

草案规定了纳税人、税额、计税依据、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等相关政策规定。

草案明确,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不缴纳耕地占用税;临时占用耕地应缴纳耕地占用税,但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缴纳税款;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比照本法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

草案要求,税额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按人均耕地面积的不同,在 5 - 50 元/平方米间分为10至50元、8至40元、6至30元、5至25元四档幅度税额;税款按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和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