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建设局、建设交通局、住房建设局),城陵矶新港区规划建设部,各建筑施工企业:
企业申报岳阳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资料是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为更好地推进2018年度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各企业在申报资料时认真复核,确保所申报的资料真实准确。特别是岳建发〔2018〕40号附件2.2经营管理类别中的工程业绩、外拓产值、税收贡献栏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视该企业为诚信不良企业,我局不予对其进行信用评价,所申报的资料不予退还并留存备查。
二、申报资料岳建发〔2018〕40号附件1、二:主要工程业绩报表栏目增设了“认定值”,需申报企业提供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与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另一份加盖企业公章一并申报(详见附件1)。
三、岳建发〔2018〕40号附件2《岳阳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计分表》中“备注”变更为“申报说明”(详见附件2)。
四、市外驻岳分支机构,以企业资质进行申报,其考核内容均考核分支机构。
五、企业全资施工劳务公司(须证明其隶属关系)所产生的产值、税收均可进行统计。
请各企业根据自愿的原则按要求申报。
附件: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