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6月21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过渡时期我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以及市纪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放、管、服”。过渡期间内,岳阳城区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在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前要求投保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采取全面放开的原则。但承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承保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并满足下列能力要求:
1、具有在湖南省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业务的服务机构,并在我市设有经保监部门审批同意的支公司;能满足信息化监管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承保机构最近一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满足:(1)高风险工程以及项目投资超过1亿元的工程≥200%;(2)一般风险工程≥150%。
4、拥有良好水平的风险管理和事故预防服务团队。
鼓励保险机构采取共保体方式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承保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可优先选择具有一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保经验的保险机构(共保体)。
过渡时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方式、参保理赔详见省厅《关于切实做好过渡时期我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jsj.yueyang.gov.cn/54027/54028/54039/content_1500377.html)。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