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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材料

来源:市房产局 发布时间:2015-02-06 11:25

(一)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二)婚姻及生育状况证明。

(三)工作单位提供的收入证明及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定证明。

(四)当地房地产部门出具的无房或住房困难证明。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六)其他需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