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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

岳建质安监发〔2018〕21 号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8-09-30 14:53

市中心城区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安拆单位、各县(市)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市处各监督室、临港监督分站:

根据市站年度工作安排,为确保我市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站将于10月上旬开始对工程项目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监督抽检工作。

此次机械设备监督抽检工作重点是:1、建筑起重机械相关单位和人员履职能力和履职情况;2、设备备案情况;3、设备转场保养和构配件的进场验收情况;4、租赁安装合同以及安装人员持证上岗情况;5、安装拆卸方案的编审、实施、技术交底、验收情况;6、检验检测情况;7、使用登记情况;8、使用保养和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影像图片资料留存情况;9、设备顶升加节安全管理情况;10、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的安全使用情况;11、人员证件采用“人和三证合一”核查情况;12、设备是否存在超载现象以及与周边构筑物安全距离情况。

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责任单位要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和湖南省《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湘建建[2016]15号)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建筑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立即开展起重机械设备自查自改,并做好有关记录。

各县(市)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管力度,开展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抽检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