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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放三级及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认定权限的通知

岳建发〔2019〕8号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9-10-14 17:59

汨罗市、湘阴县、华容县、临湘市、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机关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县(市)推广下放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32号)文件要求,三级及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认定权限下放至相关县(市)。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9年11月1日起,三级及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包括三级、四级及暂定)由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我局将不再受理各县(市)上报三级及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包括三级、四级及暂定)认定事项。相关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于每个季度末将审批结果报我局备案。

二、相关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湘建房〔2017)209号)的规定进行审批,评审标准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三级及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建房〔2015〕310)文件附件1进行认定;审批流程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三级及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建房〔2015〕310号)文件附件2进行。

三、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应在全省统一的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上实施。为保证相关审批人员熟悉审批业务、灵活运用监管平台,我局拟邀请省住建厅专家来岳进行培训,培训时间和人员另行通知。

四、为贯彻落实“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12月1日起,市中心城区(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君山区、云溪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新申报除外)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各县市可参照执行)。企业递交的申请资料,由企业负责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上不再要求企业到窗口核验原件,只需到窗口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申报表》,其它资料按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最新报期中的资料确定。每月完成两次审批发文,审批时限为13个工作日(不含专家审查时间)。今后待条件允许,实行即时办理。

特此通知。 

 

岳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