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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建字(2018)282号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1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8-10-30 14:49

彭蠡月委员:

您提出的《如何推进涉及原国有企业公租房的旧城改造项目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非常及时,得到了市政府、市政协的高度重视。现就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棚改范围更加倾向原国有企业

今年,国家住建部进一步明确了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和标准,国有工矿作为今后棚改四大块之一,予以重点推进。我市在棚改选址时也侧重于原国有工矿企业,先后启动了原岳阳水泥厂、原岳阳化肥厂、原岳阳磷肥厂、原岳阳制药厂、原岳阳麻纺厂等改制企业。

二、定向限价惠及原国企棚改居民

为保障棚改房源供应,力保棚改被征收户有房买、买得起、搬得进、住得安,确保中心城区棚改项目有序、高效推进,正在天正金海岸、洛王乐诚小区、长动延寿嘉园、枫桥湖小区和沿湖小区进行定向限价商品房建设,实施“五个‘5’”惠民工程,即向棚改被征收户购房总优惠5亿元,开发5宗地建设5个定向限价商品房楼盘、建设定向限价商品房5000套、限价每平米5000元左右,工程建设工期500天。

三、优化举措力争原国企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

国家住建部正在就加大保障房供应、发展公租房租赁补贴、恢复公租房建设等等,在全国展开专题调研。待住建部新政策出台后,我们将适时研究制定相配套的政策和措施,力争原国有企业住房困难职工应保尽保。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棚改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13日

承办负责人:田文彬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胡立雄  0730-8758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