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建字〔2020〕44号C类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47号提案的
答 复
许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城区老旧城中村(居民点)综合提质改造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力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举措,也是为了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部署。
国家住建部、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湘建城〔2020〕5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岳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岳政办发〔2019〕19号)均已明确老旧小区的改造范围(详见附件)。
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和市政府对老旧小区改造的范围界定,您的提案提及的城区老旧城中村(居民点)不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标准,暂未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将进一步向市政府做汇报,同时积极向省住建厅反映城区老旧城中村(居民点)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重、基础设施陈旧、人居环境较差等问题。
感谢您对老旧小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
1、住建部、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
2、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湘建城〔2020〕50号)
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岳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岳政办发〔2019〕19号)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4日
承办负责人:周建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吴刚 0730-8758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