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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棚侵占桥下空间 交通执法人员依法拆违
来源: 岳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日期:2024-03-26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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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5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速公路执法大队二中队联合平益公司路产大队、省高警局岳阳支队平江大队及长寿镇政府,拆除S20平益高速圳上大桥桥下空间违建牛棚,消除安全隐患。

  近日,高速公路执法大队二中队接群众举报,反映有居民在S20平益高速圳上大桥桥下空间违规搭建牛棚,执法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向违规搭建牛棚的户主方某宣讲高速公路有关法律法规,并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方某自行拆除违规搭建的牛棚。执法人员多次上门,但方某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据执法人员介绍,在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堆放物品、搭建设施等,一方面侵犯了高速公路路产产权,存在桥下空间火灾安全隐患,危害高速桥梁及高速公路通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当日拆除行动中,执法人员帮助方某将牛棚内的个人物品搬走后,将违建牛棚拆除。同时,执法人员反复向围观居民宣讲法律法规,现场发放高速公路法规宣传册200余份,得到了辖区群众的理解支持。


    一审:陈晗蜜

    二审:胡  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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