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专家组、中国教育学会工读教育分会领导调研岳阳市春雷学校
来源:岳阳市春雷学校   2019-04-26 12:29
浏览量:1 | | |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专家组、中国教育学会工读教育分会领导调研岳阳市春雷学校

4月25日-26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专家组、中国教育学会工读教育分会领导调研岳阳市春雷学校。参与调研的主要专家与领导有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宋英辉,中国教育学会工读分会理事长王春生,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金英梅,国际救助儿童会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经理姜敏,工读分会副秘书长刘燕、办公室主任林艳等。陪同调研的有汨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易红,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江永红,市教体局、公安局、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局负责人,春雷学校创办人周龙董事长等。调研的主要内容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专门学校建设与专门教育管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意见,工读教育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调研组一行参观了春雷学校校园文化建设,走进了学生课堂,听取了学校创办人周龙董事长的学校工作汇报,从学校发展历史、依法治校、硬件建设、团队建设、教育模式、创新探索、社会影响七个方面了解学校办学15年来积累的工读教育经验。调研组对春雷学校在“教育转化行为偏差青少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整合工读教育资源”、“创新工读教育模式”、“创建法治社会与平安社会”等工作中付出的努力、取得的成绩、产生的影响表示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许。

宋英辉教授在调研中表示,专门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中相对独立的教育类型,其教育期限应当不受义务教育年限限制,其教育功能可以向普通学校延伸,也可以向未管所延伸;专门学校办学形式可以向多元化发展,民办、公办、民办公助是主要的办学形式;送读途径可以探索家长送读、分部门送读、强制送读方式;每省、自治区建设一所重点专门学校,对少数严重违法未成年人、有极端行为未成年人可以送重点专门学校接受强制矫治。专门教育在主管部门、教育期限、惩戒措施等方面还需广泛征求意见。

王春生理事长认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为专门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专门教育要走依法办学道路,专门学校要走特色办学道路,重视专门教育课程建设,深化多元化课程改革,创新职业技能教育,救人救彻。春雷学校教育定位明确,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模式新颖,教育资源整合全面,值得以成果的方式在全国推广。

此次调研中,汨罗市政法委专门组织了交流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易红在交流中介绍了汨罗市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学校对未成年人教育的具体做法,春雷学校发展模式和办学成果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发展提供了有效参考,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有效途径。针对两办意见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专家组意见,专门教育工作应当成为“法治社会、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全社会应当共同关注。如何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比例,保证子女随迁就读,提升父母的家庭教育能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加大政府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投入等应作为各级职能部门重点解决的问题,也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参考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