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教育局   2012-03-23 00:00
浏览量:1 | | | |
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各教育单位(学校、幼儿园),各民办学校,机关各科室:
  现将《岳阳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岳阳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2012年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进中求强的总基调,以机制体制改革创新为主线,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推动教育强市工作,为建设“四化两型”和“五市一极”提供更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一、 落实优先战略,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1、加快推进教育强市工作。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的重视,在政策环境上优先保障,在财政投入上优先安排。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坚持公共教育资源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面向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倾斜,面向特殊困难学生倾斜,面向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倾斜。制定教育强市县考评方案,并列入民本岳阳绩效评估、党政领导班子及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着力培育教育强市工作典型。召开全市教育工作大会,为教育事业持续发展定调立基。
  2、积极推动教育“十二五”规划的有序实施。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制定《岳阳市“十二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实施细则》,完善配套措施,并将年度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学校,做好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报告工作,确保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深入推进教育重大改革试点项目,力争在学前教育办学体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及时跟踪了解各地各学校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加强分类指导、检查督促和总结推广。
  3、稳步推进教育布局调整,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审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坚持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制定《岳阳市中小学校布局调整中长期规划》,推行初、高中分离办学,推动中心城区教职工同城同酬。重点对中心城区的义务教育学校、城陵矶地区、岳化厂区学校进行调整优化。在此基础上,适应城区东扩的需要,在岳阳大道南片建设北港小学和珍珠山中学。
  4、切实加强教育经费保障。按照国发〔2011〕22号和湘政办发〔2008〕38号文件要求,落实教育投入“五项经费”,土地出让金扣除成本后纯收入的10%用于教育,确保各级财政完成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分解任务,落实省财政厅湘财办〔2011〕19号文件规定的各县(市)区财政教育支出比例。将4%的教育投入分解任务纳入县级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重大教育项目建设、大额经费使用全过程的审计监督,杜绝不合理开支和学校新增债务。
  5、加快教育基本建设。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办学条件。投入21723万元,建设校安工程项目60个。投入6934万元,建设公办幼儿园42所。投入22307万元,建设省政府实事项目合格学校50所(其中:市直5所),建设省教育厅备案项目合格学校50所(其中:市直4所)。新建市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体育馆、市九中综合楼、市一职中培训楼,完成市十五中后续建设工程。
  6、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着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全面实施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教育优质资源建设工程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推动中小学“校校通宽带,班班通网络”建设。加强实验教学的研究与指导,推进教育装备规范化建设。加强岳阳教育网站和机关政务平台建设,做好有关资源整合工作,提高教育电子政务管理与服务水平。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研究与指导,制定“数字岳阳教育”发展规划,启动市直学校教育城域网建设。建立完善基础教育电子管理平台。
  7、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健全督导工作机制,以促进教育强市工作为重点,稳步推进“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教育强县(市)区视导、县级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工作。开展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中小学素质教育、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督导评估工作。做好基础教育监测工作。加强对市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评估指导,做好“四·三·六”工程的督查指导。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督学资格认证制度,建设好省、市级督学责任区示范点,积极推行学校发展性评价。加大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力度,建立完善督导结论通报、整改情况跟踪复查、重大事项上报及评估结果公开等制度。继续开展依法落实教育投入、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办学行为、学校安全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查。
  8、切实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全面启动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创建国家、省、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20所。做好党政机关公务员的测试工作,力争年底完成市直各单位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逐步规范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做好服务行业窗口人员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普通话测试工作。完成语言文字在线空间建设。切实推进“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加强规范汉字书写教育。
  9、深入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制定推进教育国际化的政策措施。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认真做好汉语教学志愿者、赴日研修生、新加坡奖学金项目、教师学生出访等工作。继续跟进“校际连线”项目,和英国萨默塞特郡建立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指导“姊妹学校”开展交流活动,组织好校长回访。指导岳阳外国语学校做好对外交流合作、小语种的开设等工作。深化与境外职业教育的合作交流。组织学校申报外教聘请资格,协调外专外事关系,积极推进我市教育国际化进程。
  二、全面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促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
  10、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范围,提高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中的比例。支持每个乡镇利用富余校舍和教师办好一所以上示范性公办幼儿园。开展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先进县市区评选活动。2012年,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比例达到30%。
  11、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完善市、县两级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建立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积极倡导以游戏活动、主题教育为主的教育形式,开展科学保教,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启动“幼儿教育保教规范园”认定工作。加大力度,多种形式宣传科学育儿知识。规范办园标准,落实办园常规。强化基础台帐管理。建立学前教育奖励机制。
  12、抓窗口建设。加强对市直幼儿园及全市市级以上示范性幼儿园的管理,使之成为全市幼儿园管理、科研、培训的窗口。在市直幼儿园中改扩建1所中心幼儿园,并达到省示范性幼儿园标准。督促各县(市)区建好县级示范幼儿园。
  三、注重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3、继续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加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资助比例,力争资助面超过30%。提高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比例,力争城区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免除课本费。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将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安排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就读,并给予更多的关心关爱。建立健全保学控辍机制,保持小学无辍学、初中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的水平。
  14、加快改造薄弱学校。建立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捆绑发展的机制。继续组织开展“农村支教”、农村学校特岗教师计划、送课送教下乡、城乡科研互动等活动。加大优质学校校长和中层管理人员到薄弱学校交流任职的力度,扩大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年报、通报制度。
  15、关注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发展规划和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规划。实施好国家和省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加强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构建以市特校为龙头、以县市区特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格局。制定“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攻坚计划”,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深入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开展“医教结合、综合康复”实践研究工作。召开特殊教育教学研讨会,组织开展特殊教育教师教学技能比赛。
  四、突出素质教育主题,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
  16、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坚持德育首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文明礼仪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德育评价体系,推动德育工作创新。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与实践育人,鼓励学校树立德育品牌,积极开展“一校一品”德育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学雷锋活动。指导学校开展以节能环保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强化师生节能环保意识。加强和改进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各级关工委的育人作用。年内召开全市德育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议。
  17、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校内均衡编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举办和变相举办重点校、重点班。规范教学用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资料管理的新规定。制定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政策措施,规范作息时间,坚决纠正侵占学生体育锻炼和睡眠时间的错误做法,取消中小学生走读生早读制度,从严整治节假日成建制补课。规范招生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比例控制在5%以下,高中阶段招生严格执行“三限”制度,坚决杜绝“条子生”。禁止利用公办教育资源进行重复教育。
  18、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加强三级课程管理,完善中小学课程实施评估制度,改革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评价制度,努力提升课程实施水平。启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验。继续推广许市中学课堂教学改革经验,市直和每个县(市)建立5-6所课改样板校,每个区建立2-3所课改样板校。召开课改经验交流会议。开展小班化教学试点工作。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推进中小学校设立读书节、体育节、艺术节。加大综合实践活动基地校建设、管理和使用力度,不断提高育人功能。创建1-2个中小学省级示范劳动实践场所。
  19、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求索创新奖的评选。认真组织参加湖南省中小学芙蓉创新奖的评奖活动,积极创建“创新教育先进县(市、区)”。组织举办第33届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把研究性学习纳入创新大赛评审项目。组织参加第27届全国和第33届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举办全市“明天小小科学家”竞赛,第12届全市青少年航天、航空、航海、车模竞赛,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和全国竞赛。组织参加中国第20届发明创新奖评选活动,组织参加第9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的评选活动。
  20、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撤并部分普通高中,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确保高中阶段普职教育协调发展。加强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充分发挥优质高中的示范辐射作用。加强与省内外名校的交流与合作。支持创建一批特色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改进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办法,完善普通高中外语、体育、艺术等特色班录取办法。办好市一中西藏班,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加强对高中教育教学的视导。研究和探索在普通高中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开展普通高中发展性评估,实施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机制,认真深入研究高考、学考,加强对复习迎考的指导工作。召开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工作会议。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奖惩机制。组织好2012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21、加强教育科研与技术工作。切实加强教育科研与技术机构的队伍建设,加大教育科研与技术工作的投入。深化课程、教材、教法研究,加强学校教研组、备课组建设,推广微格教学和课堂观察,通过示范课、评讲课、公开课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教师课堂教学改革的能力。加强教育视导,开展“教研志愿者”活动,开展“送教送研”下乡。加强职业教育教研工作。筹备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建立和发展一批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着重抓好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教育规划课题的研究。积极组织全市中小学参加全国、全省教育教学评比活动和学科竞赛活动。
  22、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广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落实《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全面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大课间活动、新广播体操、冬季长跑、校园集体舞、武术健身操、和“阳光伙伴”等活动,深入开展创建“体育特色校”活动。认真组织好全市中小学生运动会,举办中小学生趣味运动会。开展创建“全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活动”。举办全市中小学生“三独”比赛,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建立和完善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体系,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卫生安全,严防发生食物中毒。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与学生食堂工作。加强学生预防近视、预防艾滋病、预防毒品教育。深入开展国防教育。
  五、增强基础能力,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23、稳定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加强对高中阶段招生的统筹管理,保持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积极开展职业认知教育,引导初中毕业生理性择校,合理分流。建立适应在职学习、半工半读的灵活学习制度,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积极推动职业学校生源多样化。
  24、优化职业教育结构。以市为主加大学校布局调整力度,提高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校生均规模和办学效益。研究制定推进集团化办学意见,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的深度融合,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间、职业学校与企(行)业之间的合作,创建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推进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基础能力建设(二期)、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
  25、加强内涵建设。按照区(县)域经济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要求合理调整专业结构,重点抓好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示范、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等建设项目。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和改革、德育工作的指导督导工作,开展学生技能竞赛、综合素质抽考和技能水平抽测工作。推进并规范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工作,逐步推动落实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抓好职业教育课题研究工作,加强地方特色教材的研究与开发。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
  26、做好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和专业骨干教师到企业岗位实践等工作。组织200名左右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参加培训与考核。组织一批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选派一批职业学校校长参加境内外培训,选送30名左右职业学校教学管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做好中职学校教授级高级讲师职务评审试点工作。
  27、积极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探索开放大学建设”重大教育改革项目,依托岳阳电大面向社区提供教育资源支持和培训服务,鼓励学校教师作为志愿者参与社区教育。积极推动社区教育示范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教育中心建设,实施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试点,开展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指导做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鼓励农村职业学校面向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推进终身学习、考试与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对高校函授站的管理和监督。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资整体素质
  28、加强教育人事管理和改革。依法落实和完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教师工作,学校自主进行教师管理的体制。制定教师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指导意见。积极探索区域内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后续工作,指导各学校按岗位设置实行干部教师竞争上岗、岗位聘用,建立和完善未聘人员辞职、提前退休、提前离岗、进修学习等制度,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岗位工资制度改革,实行“一岗一薪”、“岗变薪变”工资政策,研究制定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调动干部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29、加强师德建设。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订本地本校师德规范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规范、学术研究规范等配套政策措施,将师德规范要求落实到教师日常管理之中。组织第28个教师节庆祝表彰活动,宣传表彰一批德艺双馨的优秀教师,形成正确的师德导向。组织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助残日活动、爱心送考及进社区开展帮扶活动等一系列志愿者活动,深化“学雷锋做好人,建设爱心城市”活动。建立师德考评档案,健全师德激励约束机制,将师德作为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加大对教师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30、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奠基未来振兴教育百千万工程”,举办好校长任职培训、提高培训、高研班培训以及远程网络培训,年内定向培训校长200人。建立校长培训实践基地,组建专兼结合、层次丰富、实践理论兼备的校长培训团队。加强干部交流,加大从城区选拔教育干部到农村薄弱学校任职的工作力度,推进教育行政干部及校长赴沿海发达城市对口挂职锻炼的机制,继续完善局机关和学校互动挂职锻炼模式,开展民族地区校长挂职锻炼工作。
  31、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启动统一城乡教师职务及编制标准工作,探索农村学校实行班师比核编办法。以平江县为试点,探索构建市、县、校三级教师队伍信息网络管理平台。严格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和程序,实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和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特岗教师”计划。定向培养初中起点本、专科及高中起点本科层次的农村中小学教师200名。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进高学历、高职称骨干教师。按要求配齐市直学校教师。采取带编引进、在职及转岗培训、建好幼师专业等措施,充实提高幼师队伍。禁止占用学校编制,严格控制非教学人员进教学单位,及时清退在编不在岗人员。
  32、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建设。实施《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认真做好国培、省培和市级教师培训的推荐和组织工作。按照需求导向、研训一体、整体推进的思路,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培训团队和培训资源库建设。完成专任教师培训计划5300人。启动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做好市级骨干教师评选认定及省级骨干教师推荐工作。继续做好“英特尔未来教育”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启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全员培训,分级分层对中小学校长、教师和幼儿园园长进行每周期每人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完成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广泛开展校本培训和教学技能竞赛等活动。建立健全教师培训质量绩效考评机制。
  33、努力提高教师待遇。督促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和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确保教师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政策性津补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财政负担部分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保障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依照国家规定建立并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教师、骨干教师、援藏援疆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等特殊岗位津贴制度。
  七、依法行政,优化管理,着力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34、加强教育行政管理。按照民主、担当、实干、公廉的要求,切实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大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洁型机关。规范行政程序,实行教育决策调研论证、公众参与以及社会听证、质询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能力。加快教育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教育改革发展环境。扎实有效开展机关作风评议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干部交流培养办法,完善干部自主选学与组织调训相结合的新机制。关心中青年干部成长与生活。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推动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建立机关干部下基层的长效机制。加强机关文化建设,落实机关文明公约,践行职业精神,创建和谐文明机关。
  35、加强党的建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不断完善学校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科学发展、辉煌成就”主题教育活动,推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开展党员结对帮扶工作,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委(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效性。继续抓好教育系统“五创四评”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国家、省、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加强统战工作,支持、引导民主党派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照各自的章程和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工会、团委等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
  36、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积极推动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建设公益性教育普法网站。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研究制定《学校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深入开展教育法制培训,促进健全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强化行政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教育工作依法规范,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及清理等工作。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确保教师资格认定、民办学校审批、民办学校校长聘任等行政许可项目在电子政务平台有效运行,方便群众,接受监督。积极做好教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37、积极推进教育系统民主政治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教育部颁布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学校教代会制度,落实教代会职权。按照《湖南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不断推进和规范校务公开工作,总结、表彰和推广先进经验,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38、大力支持和依法管理民办教育。积极引导民办教育规范发展、优质发展。加强民办教育宣传工作,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引导民间资金兴办教育。依法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对民办学校委派党支部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完善教育行政干部到民办学校联点制度。促进民办学校落实法人治理要求、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制度,推进监事会制度。健全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完善民办学校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规范办学行为。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做好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工作,加强对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教育教学、财务管理等重要事项的监管。完善民办学校重组与退出机制。
  39、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健全和完善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争取社会捐资助学资金1000万元。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启动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计划试点和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积极做好中职学生免学费工作。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全力做好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力争贷款人数达到7000人,贷款额度突破4000万元。做好贷后管理和诚信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助学金评审、拨付和发放工作的监管。
  40、确保各类考试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加大国家教育考试监管力度。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严肃考风考纪,做好考试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加强研究生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和监督。完善自学考试及助学管理制度,积极发展非学历证书考试和部门委托考试,规范社会助学行为。加强中考、学考阅卷点的软硬件建设。完善学考考查工作办法,实行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信息技术联机考查。规范高中招生行为,坚决打击买卖生源和虚假注册行为。
  41、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稳定。创新工作体制机制,推动教育系统安全维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安全等三大工程。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履职,统一管理,市场运作”的办法,创新学生用车管理模式。加强学校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完小以上学校配备适当数量的保安。深化反邪教斗争,确保实现“三个零指标”。完善学校安全预警防范与应急处置机制,定期开展消防、交通、食品卫生、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强安全培训,开展安全演练。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依法调处各类教育矛盾纠纷,完成市委、市政府信访“3315”目标任务。建立重大决策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和突发事件防范处置机制,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教育大局稳定。
  4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开展专项效能监察、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和教育系统重大工作行政监察工作。重点抓好党务公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重大项目报告、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的贯彻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推进校务公开,促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建立规范教育收费行为重点监控制度,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及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师德学风建设,加大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43、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全市就业工作体系,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加强督促和考核。加强就业创业教育与指导。以校园招聘为主要形式,组织供需见面活动。积极开拓珠三角等沿海就业市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小企业就业。积极参与实施“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基层农技推广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将创业教育纳入就业指导课程。配合有关部门和高校建设好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继续办好汴河街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基地,招募第三批实训人员上岗。做好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
  44、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勤工俭学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逐步建立规范、优质、廉价、安全的学校消费市场体系,完善校园安全风险转移机制。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虚心接受社会监督。继续抓好教育内部审计、教师奖励基金会、双联扶贫、企业帮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防汛救灾等方面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平衡协调发展。探索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有效途径。继续抓好教育宣传、教育史志、档案管理和保密、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