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岳阳市教育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4-03-01 10:28 浏览次数: 1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精神,由岳阳市教育局编制的。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本报告可以在岳阳教育网“政务公开”栏目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岳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东,邮编:414000,电话:8805555。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着力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方面,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王德华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晓雄同志,党组成员童卓君同志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纪监室、督导室教育工会等科室协调配合,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另一方面,将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各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明确各学校校长为校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列入校长考核和学校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与校长的绩效工资发放和选拔任用挂钩。今年以来,我们通过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政务校务公开工作会议,进行专题讲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深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已逐渐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的重点更加突出。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的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入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公开项目目录,使政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更容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通过推行政务公开,有效监督和制约了行政权力的运行,不搞暗箱操作。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阳光工程。把教育民生摆在首位,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开,引起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一是实行阳光议事,推进公平决策。认真落实《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局务会议事规则》,凡决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一律经党组会议集体决定,巴陵中学55名初高中教师分流,90名“十佳校长”,“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十佳师德标兵”,“最美乡村教师”评先评优,市直学校招聘47名教师,市四中体育活动中心等10个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和学校建设规划调整涉及资金近亿元,都通过党组会讨论决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局务扩大会,科长述职,领导点评,讨论安排全局性重要工作。创办了《岳阳教育周报》,刊发局班子成员和科室每周动态,推动工作。班子成员做到了既分工又合作,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凝聚力、战斗力强。

二是实行阳光招生,推进公平就学。近两年,我们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强力推进“阳光招生”。小升初就近免试入学;省示范性普高招生实行“分指标、控底线,奖优秀”,城区4所省示范性普高公费生计划总数的60%作为指标生,按比例分配到城区各初中学校。今年,推进中考改革,考试4门开卷,4门合堂,高中录取改两条线为一条线,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录取。实行“阳光招生”后,热门学校的班额由上年的70人下降为53人。8月20日,在全省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会上,以《扎实推进阳光招生,努力维护教育公平》为题作了经验介绍。

三是实行“阳光赛马”,推进公平用人。新年上班第二天,我局就部署开展科级干部竞聘上岗活动。在短短5天时间内,完成了竞岗活动,25名正科实职干部脱颖而出。18名任职三年以上的科长轮岗,2名副科长晋职,1名科长落选。这次竞聘活动,有三个特色:一是风清气正,没有拉帮结派,没有打招呼写条子,没有跑官要官。二是斗志昂扬,竞聘干部进取意识热情澎湃,竞聘演讲精彩动听。三是工作谋划精心,时间安排紧凑,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实行阳光职评,推进公平晋级。今年全市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分别报送641人、533人、528人,分别通过342人、388人、539人,通过率分别为53.4%,63.4%,68%。面对淘汰比例高、评审难度大、指标浪费多、教育稳定难等今年职称评审新情况,多次对接省、市人社部门,组织县市区教育职评人员、教研员、中小学校长、一线教师等近百人反复6次修订评审细则,在人社、教育两家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聘请异地专家、异地评审、全程封闭、分段记分、职数分数双控、专家票决等步骤,确保了公正公平。

五是实行阳光助学,推进公平惠民。教育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国家助学金通过银行打卡发放。启动了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发放家庭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615.3万元,1.23万名幼儿受益。发放市直义务教育贫困学生免教科书5251人次,金额54万元;发放市直普高国家助学金4156人次,金额311.7万元;发放市直中职国家助学金7938人次,金额595.35万元;免学费补助资金15669人次,金额1566.9万元;为全市1080名高校贫困新生发放交通费68万元。为4717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金额达2488.2万元,比去年增加1737人。积极争取社会资金1300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近7000人。《湖南日报》以“岳阳贫困学子乐享2亿民生红包”为题头版头条报道,省教育厅在我市召开了全省助学工作经验交流会议。

六是实行阳光收费,推进公平减负。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市统一制作收费公示栏,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栏,公开收费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举报电话。对教辅资料的管理,执行准入制度,“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过程透明”和一科一辅的原则,向学生及家长发放“明白卡”,严格遵守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生家长自愿”和“不盈利的原则”,坚持教育收费举报台账管理制度,季度通报制度,市治理办下发季度通报四个,有效促进了信访件的下降。加强监督检查,春季由局领导带队派出8个检查组深入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开展了检查,秋季由市纠风办牵头,组织教育、财政、物价、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等部门进行了专项检查,对阳光招生、教育收费、教辅资料管理等三个方面的七个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得到了市委、政府、市纪委的充分肯定。建立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制度,全省上半年教育收费举报266件,我市10件,在14个市州中是举报数量最少的单位之一,没有一个县市区被列为省重点监控对象。

七是实行“阳光治校”,推进公平发展。校务公开是校长工作的推手,是校长治校的法宝。各学校把校务公开作为规范办学行为,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市校务公开工作形成了整体推进、逐步规范、不断深化的良好发展态势:制定了《岳阳市校务公开目录》,各学校严格按照《目录》,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规章制度、改革方案、教师职称评定与聘用、学生评优评先、师生困难补助、接待费用、财务收支、招标招租等与广大师生密切相关的事项,一律在校园公开栏内或宣传展板上公布。很多学校在校园网上开辟了校务公开专栏,学校设立了校务公开接待室。

(四)履行职能,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市教育局行政审批项目有3个:教师资格认定,民办学校设立、分立、合并,民办学校校长聘任、变更、终止。我们遵循“规范、高效、廉洁”的要求,“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工作理念,在“实”、“诚”、“快”上下功夫,为全市民办学校和广大市民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一方面,规范民办学校审批和法人变更。1.切实端正工作态度,以人为本,突出一个“实”字。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对待审批权力,时刻从申请人的角度出发,进行换位思考,全心全意地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高质高效的完成每一项符合法律法规的项目审批工作。2.切实方便服务对象,热情服务,突出一个“诚”字。面对来我局咨询投资办学的人员,我们总是提供热情服务,全面、客观地介绍我市的教育投资环境,介绍在我市举办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审批程序和需提供的材料,尽可能让每个来咨询办学的人都能得到满意的答复。面对已在我局审批注册的民办学校,我局不断转变职能,切实由管理职能向服务职能转变,坦诚相待,坚持依法依规审批,坚持诚信办事。3.切实兑现服务承诺,提高效率,突出一个“快”字。认真兑现优先项目审批的社会服务承诺。对属于审批权限内的事项,按照从快审批原则办理,民办学校的筹设、正式设立和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原来的30天、3个月、30天分别缩短为15天、2个月、15天,同时免去审批、办证等各项费用。今年,1至11月共办理相关审批20多件,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毕。

另一方面,规范教师资格认定。1.加强宣传,严把入口关。通过网络广告、传单、公交电视等媒介,对相关政策、报考条件进行。报名实行网上申报。按照《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委托岳阳广播电视大学对所报考学员开办短期集中面授课,采取白天和晚上交替进行的方式进行培训,对学员采取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和“4321”管理模式来确保培训质量。在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组织方面,坚持“三个一”的原则,即凡异地户口非应届毕业生一律不报、凡申报的任教学科与专业不符的一律不予申报、凡所报人员信息数据一律严格审核。真正做到了规范严谨有序、无一疏漏。2.加强管理,严把组考关。坚持公平性原则、规范性原则、严肃性原则。组考工作分为保密、纪检监控、宣传、保卫、后勤五个小组,对考试每一个过程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市纪委廉政室领导全程监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2923人参考,设在4个考点,100个考室,组考零事故,零差错。3.规范程序,严把确认关。分春、秋两批次,分别在市政府服务中心、湖南理工学院、岳阳广播电视大学对1556人教师资格进行现场确认。为了教师资格证能及时准确发放到申请人手中,我们通过提前告知、到期提醒等方式通知学员,使学员清楚领证条件和具体领证时间。在证书的存放上,我们将本着方便学员、提高效率的原则,按学科分类存放,并对所有证书进行电子编号,方便查找。截止到目前,2013年春季批次教师资格发证1260人,秋季批次教师资格正在办理中。

(五)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我们坚持公开内容贴近群众,重点公开与群众、师生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师生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如教育收费、学校招生、教师资格认定等问题,我们都在岳阳教育网上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确保让社会和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截至2013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1条,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信息数231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公开形式。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发布政府信息:

1.依托岳阳教育网站和岳阳市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设立局长信箱,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2013年通过网站访问查阅教育信息达26.3万多人次。

2.充分利用政务办事大厅等场所,通过印发办事手册和一次性告知单,以及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

3.结合“大走访”和“万名教师大家访”等活动,走访联点企业、社区和扶贫点,发放调查问卷表,分发教育宣传资料等活动,进学校、进乡镇、进企业、进社区,及时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4.有效发挥广电、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我局在岳阳电台开辟教育直通车;在岳阳日报、长江信息报、洞庭之声报开辟教育专栏,进行事务公告、政策宣传。

5.认真办理“两会”建议提案,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今年办理建议提案60件,为历年之最,办结率、满意率、见面率均达100%,特别是很满意的达到38件,占63.3%,比去年提高5.2个百分点。

6.通过定期向市档案局现行文件利用中心移交现行文件,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帮助。

7.我们还积极利用机关、学校的政务(校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公开信(函)、宣传手册等载体,及时发布我市招生考试、教育收费、教师资格认定、学生就业等重要信息。

依托教育网站,网上办事功能进一步推进。面向我市众多大中专毕业生的毕业生档案信息,均可在岳阳教育人才信息网上查询。从2010年起,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已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认定。这些都极大地方便了广大毕业生和申请人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3年度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2160人次,其中现场接待458人次,咨询电话接听1690人次,网上咨询62人次。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七、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及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八、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231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231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申请总数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2.传真申请数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4.网上申请

/

5.信函申请数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

2)“非本部门掌握”数

/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4)“免予公开范围”数

/

5)其他原因

/

(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网上咨询数

人次

62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458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69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263000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

行政诉讼数

/

行政申诉数

/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2.兼职人员数

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