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局办公室   2018-09-10 09:03
浏览量:1 | | | |

 

 

岳教体字〔2018〕51号 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7号建议的

答  复

 

丁小红代表: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给农村教师宿舍立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学校教职工和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周转宿舍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14〕2号),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学校教职工公租房建设,湖南省教育厅于2014年7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学校教职工公租房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44号),明确了:

解决好农村学校教职工在校工作住房问题,不仅有利于农村学校教职工安居乐教,而且也是提高我省基础教育质量,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省政府明确从2014年开始,用3年的时间,将全省符合条件的农村学校教职工周转宿舍统筹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学校教职工工作住房问题。

农村学校教职工公租房应建设在农村乡镇所在地或较大规模学校所在地,并尽可能建在校内,优先和充分利用现有校舍资源实施改扩建。城郊结合部的农村学校教职工工作住房纳入城镇保障性住房范围统筹解决。要立足于解决农村学校教职工的基本工作生活条件,在保证基本功能的前提下,每套公租房建筑面积控制在35-60平方米以内。农村学校教职工公租房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做到功能合理、使用方便,“经济、实用、适用”。

在省厅的指引下,我市各地自2014年开始了农村学校公租房建设,像您所在的汨罗市,于2014年5月曾向岳阳市教育体育局报过教师公租房建设规划,计划建设公租房742套,现已完成  套的建设。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公租房的建设、管理与监督,为农村学校教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领衔代表将办理结果转告附议者,以便附议者了解情况。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8年7月20日

 

 

承办负责人:张诗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跃华 0730-8805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