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市市直教育体育单位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考评细则》的通知
来源:安全科   2018-09-18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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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综治委学校治安组办〔2018〕10号

 

关于印发《岳阳市市直教育体育单位综治安全

目标管理考评细则》的通知

 

市直各教育体育单位(学校、幼儿园):

现将《岳阳市市直教育体育单位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考评细则,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市教育体育局将根据细则组织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各单位年终综治考评等级评定和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附件:岳阳市市直教育体育单位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考评细则

 

 

岳阳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


附件            岳阳市市直教育体育单位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考评细则

考核

指标

考  评  内  容

评  分  要  求

自评分

考评分

1.组织领导(80)

1.主要领导落实安全工作职责(20分);

2.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工作计划、总结及各项安全工作部署(20分);

3.安全工作年终考核(10分);

4.安全工作机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使用情况(25分);

5.主要领导履职情况(5分)。

1.提供单位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安全工作工作会议及解决重大安全问题的记录,带队全面检查学校安全的记录或照片(4次,各5分);

2.提供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安全工作计划、总结、部署等材料(缺一项扣5分);3.提供安全工作岗位责任考核方案,考核结果(表彰、通报或批评)材料(无考核不得分)。4.①机构: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保卫机构)、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矛盾纠纷调解领导小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缺一项扣5分,主要领导不担任组长的扣10分);②队伍:学校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配备数量标准每少一人扣1分)、重点部位(包括门卫)安全管理人员名单(每缺一项扣3分);③经费:包括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技防、物防设施、保安、门卫、隐患治理等支出(每缺一项扣3分);5.主要领导履职报告书(5分,需签名)。

 

 

2.责任落实(50)

签订责任状,岗位履职落实(50分)。

对照《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幼儿园参照执行),签订责任状(每缺签一个岗位扣5分),岗位履职现场考核除德育、教务、总务、保卫处(室)外,再随机抽查2-3个岗位,岗位履职考核由现场检查认定(未履职的岗位每个扣5分)。

 

 

3.制度建设(30)

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30分)。

1.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汇编成册(10分);

2.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外出活动管理制度、特殊群体学生管理制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接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化学药品及危险品管理制度、图书馆及阅览室管理制度、计算机教室及网络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心理健康咨询室管理制度、卫生及医疗保健室管理制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校园内交通管理制度、班级教室管理制度、财务室管理制度、保管室管理制度、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检查维护使用规定、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门卫制度、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根据单位实际查管理制度,每缺一项扣3分)。

 

 

 

考核

指标

考  评  内  容

评  分  要  求

自评分

考评分

4.安全管理

(220)

1.《2018年岳阳市主城区学校幼儿园交通综合整治行动方案》落实情况(20分);

2.安全工作部署、检查、落实(20分);

3.贯彻上级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20分);

4.消费安全隐患月查情况登记及整改情况;“清剿火患”、及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20分);

5.防溺水工作(40分);

6.防校园欺凌(30)

7.带班、值班及每天巡校检查(20分);

8.校外及大型活动审批及报备(10分);

9.外来人员入校检查登记(20分);

10.住宿生宿舍管理(20分);

 

1.提供平安单位创建文件;2.提供每月召开安全会议记录、部署及安全检查的记录等材料(10分,材料不全扣5分);3.提供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的文字材料(10分,材料不全扣5分);4.提供月查及整改情况登记表(10分,每缺1个月扣1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记录材料(各5分);5.提供防溺水工作的资料(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计分;开展的“六个一”活动,每少于一种扣10分,);6、提供防校园欺凌工作部署情况(有安排、计划、有总结、有成效)。7.提供节日、寒暑假、防汛抗灾、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值班表,上课期间每天学校领导巡校检查记录(无带班、值班表不得分,巡校检查每缺一天扣1分);8.提供活动审批表、报备报告,未审批、报备的不得分;9.查访客登记本(市局统一印发的登记本),无登记的不得分,登记不完整每人次扣1分;10.未配备宿管人员扣3分,住宿生未考勤扣2分,使用违规电器扣5分。

 

 

5.宣传教育(160)

1.主题宣传(30分);

2.安全、法制教育计划和总结(20分);

3.年度各专项安全宣传教育(60分);

4.部署《致家长一封信》相关工作(20分);

5.安全培训情况(30分)。

1.提供宣传栏、黑板报、校园网、广播站、电子屏、横幅、标语、稿件等多种形式对平安单位创建定期更新宣传的照片、留档资料(无材料不得分);2.提供安全、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和总结(10分),每月安全教育工作安排表(10分);3.提供开展安全教育日(周)、防震减灾、消防宣传日、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宣传、防溺水宣传教育、放校园欺凌、法制宣传日、法制副校长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寒暑假、重大节假日前安全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反邪教等(每缺1项扣10分)宣传活动的宣传栏、板报、挂图、电子屏、课程表、班(队)会教案、讲话稿、广播稿、报道等的照片或音像、留档材料(20分)4.提供《致家长一封信》(每学年至少2次,每缺一次扣5分,应含防溺水、交通、消防、监护人职责等内容)及回执单(10分),随机抽查2-3个班(10分,缺一人不得分);5.提供主要领导和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保卫人员、新教师及全员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每缺1项扣5分)的培训笔记、照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合格证等资料。

 

 

 

 

考核

指标

考  评  内  容

评  分  要  求

自评分

考评分

6.安全防范(160)

1.消防符合安全标准(20分);

2.安全技术防范建设(10分);

3.校园内交通标识、标线(20分);

4.门卫室(警务室),聘请保安护校(10分);

5.特种设备定期鉴定或校验;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20分);

6.危化品管理,危险设备与场所、危险作业场所、危险地段安全处置(30分);

7.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年检(20分);

8.小卖部经营及食堂进货台帐,索票索证,食品留样、厨余清运(30分)。

1.没按规范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无效,不能使用的,消防疏散通道、公共疏散门、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不符合消防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食堂煤气罐与炉具明火无有效物理隔离,扣20分;2.监控系统维护不到位,监控模糊或损坏一处扣5分;3.实地查看,需设置交通标识、标线而未设置的不得分,没有设置停车区(位)的不得分,不完整扣5分;4.未设置门卫室或警务室扣5分,提供保安(配备数量标要求)花名册(应有人数、姓名、年龄、是否培训、有无保安证或上岗证等信息),保安巡防记录,缺一天扣5分;5.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未定期鉴定或校验不得分;6.危化品管理符合标准、使用处置台账完善;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无安全防护设施不得分;7.《卫生许可证》没有年检或年检不合格不得分,《健康证》没有年检不得分,年检每1人/次不合格扣5分;8.小卖部发现“三无”产品,每一起扣10分,进货台账、索票索证、留样、餐厨垃圾清运的保存、记录不规范、不完整,每项扣10分。

 

 

7.隐患排查(100)

1.建立隐患综合排查治理体系,有工作方案、隐患台帐汇总,每月开展一次隐患排查(40分);

2.有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整改反馈意见,隐患监控措施(40分);

3.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有整改方案、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制定防范监控措施,及时整改到位(20分)。

1.方案、台帐(各20分),每月隐患排查少一次扣5分;

2.整改通知书、反馈意见、整改措施,缺一项扣10分;

3.重大隐患没有整改方案和责任人、没有资金、没有整改时限和监控措施,缺一项扣10分。

 

 

8.应急建设(50)

1.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培训(10分);

2.应急预案及演练(20分);

3.事故发生无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情况,发生事故及时进行处置(10分);

4.安全事故“三不放过”原则,建立事故台帐,资料保存完整(10分)。

1.提供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名单及培训情况(各5分);

2.提供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0分),演练方案、照片、总结(每少一次扣5分);3.由市教育体育局安全科认定,有发现不得分;4.落实“三不放过”(①.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②.事故当事人未受到处罚不放过。③未采取预防措施不放过)原则,提供事故台账(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处理结果)。

 

 

 

考核

指标

考  评  内  容

评  分  要  求

自评分

考评分

9.综治

稳定

(150)

1.综治民调工作(40分)。

2.扫黑除恶工作(30)

3.制定年度维稳工作计划,定期开展排查(20分);

4.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各类不安定因素,建立台帐,落实责任人(20分);

5.建立重点人员情况档案,有刑事治安案件和干部职工(师生)违法违纪情况登记表(10分);

6.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7.无违规场所,商业摊点、违章建筑;

8.无火灾事故;

9.因管理不善造成干部职工(师生)伤害事故;

10.发生干部职工(师生)打架斗殴等事件;

11.发生教职工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事件;

12.安全稳定工作被上级或有关部门通报批评;

13.外聘教职员工须进行无犯罪记录政审(10分)。

 

 

 

 

1.传达上级综治民调会议精神情况(会议记录、照片)(20分);综治民调宣传氛围(宣传标语、宣传栏、印发资料等)(20分);单位员工知晓综治民调内容情况(随机抽查)(10分);

2.扫黑除恶宣传,涉校涉教黑恶势力线索摸排等;

3.无年度计划、排查记录不得分;

4.无台帐、责任人不得分;

5.提供重点人员档案、登记表(各5分);

6.6-12项共20分,发生任何其中一项案件或事故不得分;

13、提供本年度外聘教职员工名单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没提供的扣10分,少一人扣5分。

 

 

考核

指标

考  评  内  容

评  分  要  求

自评分

考评分

10.加减分及否决项

1.安全工作经验、信息被上级媒体(不含网络媒体)采用、简报刊发的;

2.安全工作经验被上级推广或召开现场会,在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

3.受市教育体育局委托接受上级检查;

4.单位安全工作获通报表彰;

5.单位安全工作被通报批评;

6.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险,中职学校校方责任险及实习生责任险投保情况;

7.材料报送、参加安全工作会议情况。

8.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校园暴力案件、越级或集体上访事件;学校建筑物租借作从事有害、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

1.提供原件或复印件,由安全科认定,每次(条)市级加8分、省级加15分、国家级加20分,同类项目得分的,取最高分;

2.提供材料,市级加5分,省级加10分,国家级加15分,同类项目得分取最高分;

3.市级检查加8分,省级检查加15分,国家级检查加20分。

4.每次市级加8分、省级加15分、国家级加20分;

5.每次市级扣5分、省级扣8分、国家级扣15分;

6.随机抽查2-3个班学生数及投保单,出现脱保情况的,从总评分中扣30分;

7.由安全科认定,每迟报材料一次扣4分,没按会议要求人员参加会议或迟到一次扣4分,每漏报材料和缺席会议一次扣10分。

8.有,综治安全目标考评不合格。

 

 

 

总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