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市教育体育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策法规科   2017-03-27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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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市教育体育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

通  知

                                                       岳教体办通[2017]16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教文(体)局,市直相关教育体育单位(学校、幼儿园):

《岳阳市教育体育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教育体育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

 

 

 

岳阳市教育体育系统

“七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干部、师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促进教育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共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教育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教育体育系统干部、职工、师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全面推进全市教育体育行政机关、学校管理的法治化进程,为促进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发挥好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行政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有利于激发教育体育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深入学习宣传教育体育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认真学习宣传《教育法》、《体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全民健身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教育体育法律法规,深入推进“法律六进”(进机关、进学校、进场馆、进课堂、进教案、进作业)活动,积极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走进社区、街道、乡村,广泛开展教育体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主要举措

  (一)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班子成员每年组织2次以上集体学法活动。健全和完善“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法治教育志愿者”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的培训与管理,把法治工作队伍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规划。积极组织优质法治课竞赛,促进普法依法治教水平整体提升。

  (二)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教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完善检查评估考核体系,全面实行一年一考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督激励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认真组织每年一次的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试及教职工年度学法考试,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及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

  (三)全面落实中小学法治教育课程。把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培养学生法治观念,放在教育工作的突出位置,在中小学开设法治课程,并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素养纳入学生综合评价及中考范畴。按照《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小学低年级要在道德与法治课中设置专门课时,安排法治教育内容;小学高年级要加大法治教育内容在道德与法治课中的比重;初中阶段,要在道德与法治课中设置专门教学单元,保证法治教育时间;高中教育阶段,要在思想政治课中设置专门的课程模块,将法治教育作为思想政治课的独立组成部分。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法治课,不得挤占或减少法治教育课时和法治教育活动时间。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开设法治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抓好法治课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的落实。

  (四)积极创新法治宣传理念。创新工作理念,在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学第一课学法,毕业仪式讲法,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结合国家宪法日、中小学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积极整合社会法治教育资源,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橱窗、活动场所等载体,建立校园普法宣传阵地,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五)全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2016-2020)》、《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度,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教育申诉制度,维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健全符合法治精神和法律规定的学校章程建设,形成符合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

    四、实施步骤

    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七五”普法工作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3月底前,制定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各地各学校根据实际制定本单位“七五”普法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请各单位将“七五”普法工作方案、普法领导机构组成情况及宣传情况于6月底前报市教育体育局政策法规科备案。联系人:李丽,电话:8805803,邮箱:3359163545@qq.com。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各单位依据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方案的贯彻落实。要及时将本单位开展普法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将不定期对“七五”普法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各单位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七五”普法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通过自查、抽查、考核等方式,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七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完成。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市教育体育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王德华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童卓君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政策法规科科长甘锋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指定联络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七五”普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部署。

    (二)落实任务,扎实推进。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七五”普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本方案,制定实施细则,确定工作目标,明确时间进度,突出工作重点,分解细化责任,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分步实施。要建立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把“七五”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落实经费,提供保障。各单位要安排相应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订购法律报刊、图书、音像资料,办好法律宣传栏和相关网站,切实保障“七五”普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建立机制,积极出动。各地各学校要主动与司法、公安、综合治理、共青团组织、妇联、关工委等部门沟通,建立协作机制,利用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共同做好学校的法治教育宣传工作。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保证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的和谐、安全、健康。

    (五)加强督查,严格考评。市教育体育局“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综合督查,做到例行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定期督查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全面加大督查力度,充分发挥督促检查对推进工作的重要作用。督查结果列入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