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组织参加全省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政策法规科   2017-07-11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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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组织参加全省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及全国

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活动的通知

岳教体通〔2017〕77号

 

    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教文(体)局,市直各学校,相关教育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暨“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7〕2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暨组织参加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的通知》(湘教通〔2017〕257号)要求,现就组织我市师生参加全省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及全国青少年法治网络知识大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在校学生及在编教师。

    二、活动主要形式与要求

   (一)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各地、市直各学校要根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已于2017年5月起开设网上“学宪法”专栏,提供宪法学习教育资源,包括宪法知识文本、题目、专家视频课程等多种形式的学习资源,各学校可积极利用。

   (二)组织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要制定本辖区本校演讲比赛活动方案,在2017年8月中旬举办预赛,并按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组别各遴选1名选手,录制该选手演讲视频(5分钟),制作成光盘,填报《湖南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决赛报名表》,连同光盘、附表1、演讲稿并上报。 

   (三)组织开展青少年“学宪法讲宪法”征文比赛。每个县市区报送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组各5篇征文,每所市直学校报送1篇征文。 

   (四)组织教师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微课比赛。授课以宪法为主题内容,充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录制视频进行教学展示,并配套提供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每个县市区遴选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组各1名教师参赛,每所市直学校遴选1名教师参赛。各参赛选手需提交纸质推荐表(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2份、教学设计纸质稿1份、授课视频U盘1份。 

   (五)组织参加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分小学高年级、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含职业高中)3个组别,通过普法网开展知识学习、测评。网上竞赛平台开放至2017年11月30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确立一名网络管理员完成网上注册认证工作。网络管理员负责组织并督促各学校进行注册认证和网络参赛工作。市直各学校也要确立一名网络管理员进行网上注册认证工作,并负责本校学生的网络参赛活动。

    以上参赛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同时,请各单位将各项目参赛材料、网络管理员名单统一于2017年9月12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政策法规科。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学校要将此次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普法(法治教育)任务,精心组织、尽快部署、抓紧落实,确保广大师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

    2.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此次系列活动为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普法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学校开展好此次活动。同时,于9月12日前将预赛阶段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2000字以内)报市教育体育局。

    3.严格标准,禁止抄袭。参赛者应紧扣活动主题,表现积极向上的理想和信念。内容必须由参赛学生自己撰写,不能抄袭他人作品。

    联系人:市教育体育局政策法规科李丽,电话:8805803,邮箱:3359163545@qq.com

 

    附件:1.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方案

               2.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征文比赛方案

               3.全省教师“学宪法讲宪法”微课教学比赛方案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7月7日

 

 

附件1

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方案

 

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暨“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7〕21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我省2017年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宪法教育,引导和促进广大青少年学习法治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宪法实施。

二、参与对象

小学高年级、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学生。

三、演讲要求

以“学宪法讲宪法”为主题,结合学习实际,讲述我与宪法的故事,演讲时间为5分钟。

四、活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6月30日至8月30日)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和高等院校广泛动员,细化方案,深入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同时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青少年“学宪法讲宪法”教育,充分调动青少年学习宪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氛围。

(二)竞赛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本次比赛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大学组四个部分进行。中等职业学校纳入高中组参赛,部属高校由教育部单独组织参赛。

1、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比赛

(1)预赛。从即日起开始,由各市州教育局组织本市小学高年级、普通中学通过演讲比赛形式实施预赛。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纳入长沙市组织参赛。各市州教育局遴选出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三个组别第一名获得者参加“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湖南赛区决赛。名单于9月20日前报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2)决赛。2017年9月下旬在长沙举行。 

2、高校组比赛

(1)预赛。各省属高校通过学校演讲比赛形式实施预赛。在预赛的基础上,各高校于9月20日前选拔1名优秀选手代表本校参加复赛。录制该选手演讲视频(5分钟),制作成光盘,填报《湖南省高校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复赛报名表》(附表2),连同光盘、附表2、演讲稿,于9月20日前报送至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2)复赛。复赛采取专家评审参赛选手演讲光盘的形式最终确定10位决赛选手名单。

(3)决赛。2017年9月下旬在长沙举行。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按照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个组别,分别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集体奖(学校)、优秀组织奖(教育行政部门)等奖项,颁发荣誉证书。获得湖南赛区特等奖的学生将组成湖南代表队参加2017年11月底教育部举办的全国总决赛。

六、经费保障

此次系列活动为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安排专项法治经费,支持学校开展好此项活动。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市州教育(体)局、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各市州教育局、省属高校要制定本辖区和本校演讲比赛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好本市州中小学生、高等学校学生演讲比赛活动,使其覆盖到全体学生,把此项活动作为“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成果展示。

2、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在组织开展学宪法活动的基础上,调动学生参与“讲宪法”活动的积极性,中小学可以与语文、道德与法治等课程相结合或利用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学生认知特点,开展校级讲宪法活动。

3、严格标准,禁止抄袭。参赛者应紧扣活动主题,谈自己的认识和体会;观点正确、内容充实、中心突出,表现积极向上的理想和信念。内容必须由参赛学生自己撰写,不能抄袭他人作品。

4、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请各市州教育(体)局于9月20日前将预赛阶段活动开展情况(2000字以内)、各市州集中演讲比赛光盘和参加湖南赛区决赛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演讲视频以及演讲稿报送至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同时报送获得市级奖励选手的演讲稿电子文档。各高等学校于9月20日前将预赛阶段活动开展情况(2000字以内)、学校集中演讲比赛光盘和参加湖南赛区复赛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演讲视频以及演讲稿报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同时报送获得校级奖励选手的演讲稿电子文档。 

5、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市)教育局、高等学校要广泛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各类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报道,积极宣传优秀获奖选手,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的宪法意识。

 

附表:1.湖南省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决赛报名表

2.湖南省高校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复赛报名表


附表1

湖南省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

演讲比赛决赛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年    级

 

学  号

 

联系电话

 

学  校

 

 

 

 

 

 

 

 

所在市州教育局

审核意见

 

附表2

湖南省省属高校学生“学宪法讲宪法”

演讲比赛复赛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年    级

 

学  号

 

联系电话

 

学  校

 

个人

 

 

 

 

简介

 

所在

高校

审核

意见

 

 

附件2

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征文比赛方案

 

一、题目选题:以“学宪法讲宪法”为主题,结合学习实际,讲述我与宪法的故事。题目自拟,文体不限,禁止抄袭。字数:小学500-700字,初中800-1000字,高中1000-1200字,高校1200-1500字。

二、名额分配:每个市州报送小学、初中、高中组各10篇征文,每个高校报送1篇征文。

三、格式要求:

内容及顺序:标题,学校、班级、姓名、指导老师及联系电话,正文。

正文格式:(1)页面A4;(2)标题四号字,宋体(加粗);(3)学校、班级、姓名、指导老师及联系电话,小四号字,宋体(加粗);(4)正文小四号字,宋体;(5)正文单倍行距。 

四、报送方式:纸质稿(含汇总表)于9月20日前报送至教育厅政策法规处,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表:湖南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征文比赛决赛汇总表


附表:

湖南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征文比赛决赛汇总表

 

所在市州教育(体)局或高校:                 (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序号

市州或高校

征文题目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所在学校

所在组别

联系电话

备注

 

 

 

 

 

 

 

 

 

 

 

 

 

 

 

 

 

 

 

 

 

 

 

 

 

 

 

 

 

 

 

 

 

 

 

 

 

 

 

 

 

 

 

 

 

 

 

 

 

 

 

 

 

 

 

 

 

 

 

 

 

 

 

 

 

 

 

 

 

 

 

 

 

 

 

 

 

 

 

 

 

 

 

 

 

 

 

 

 

 

注:所在组别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高校组”。


附件3

全省教师“学宪法讲宪法”

微课教学比赛方案

 

一、参赛对象

全省中小学和省属高校在编教师。

二、名额分配

每个市州报送小学、初中、高中组各1名教师参赛,每个高校报送1名教师参赛。

三、参赛内容

参赛教师以“学宪法讲宪法”为主题,结合学习实际,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录制成时长在6-8分钟的微课视频。“微课”视频要求图像清晰,播放流畅,声音清楚。视频素材存储格式为flv,文件大小在50M以下。帧尺寸720*576,帧数为25帧。文件命名格式为“学校全称+姓名”。授课所用PPT、图片和视频须穿插在授课过程中。视频片头不超过20秒,应包括: 所在市州、学校名称、课程名称、主讲教师姓名、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

四、报送方式:

各决赛选手需提交纸质推荐表(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2份、教学设计纸质稿1份、授课视频U盘1份,于9月20日前报送至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附件:1.湖南省教师“学宪法讲宪法”微课教学比赛决赛推荐表

2.微课教学视频及微课设计方案要求

3.微课大赛教学设计方案模板

4.微课大赛评审参考标准


附件1

湖南省教师“学宪法讲宪法”

微课教学比赛决赛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职    称

 

学    校

 

联系电话

 

参赛组别

 

 

 

 

 

 

 

 

 

所在市州教育局

或高校

审核意见

 

 

附件2

微课教学视频及微课设计方案要求

 

一、微课教学视频

1.微课视频长度6-8分钟,视频格式可用以下任一种:mp4、rmvb、mpg、avi、rm、wmv及FLV,大小不超过300MB。

2.视频分辨率:分辨率统一设定为1280*720。

3.稳定性:全片图像稳定,对焦清晰、构图合理,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

4.色调: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

5.声音: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语言规范、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交流声、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或其他缺陷。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6.录制PPT时,将PPT事先调整为适合长宽比,录制时不留黑边。

二、微课设计方案

教学设计应反映课程设计思路、教学特色和成效,包括教学理念与目的、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过程、教学效果与总结、创新设计说明等。


附件3 

微课大赛教学设计方案模板

 

授课教师姓名

 

市州及学校

 

微课名称

 

录制工具

和方法

 

设计思路

 

教学设计内容

教学目标

 

教学重难点

 

教学过程

 

附件4

微课大赛评审参考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说明

选题设计

(10分)

选题简明

(5分)

主要针对知识点、难点、案例等环节进行讲授、分析、推理、答疑等教学选题。尽量“小(微)而精”,建议围绕某个具体的点,而不是抽象、宽泛的面。

设计合理

(5分)

应围绕现实生活中的常见、典型、有代表的问题或内容进行针对性设计,要能够有效解决教与学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疑点等问题。

教学内容

(20分)

科学正确

(5分)

教学内容严谨,不出现任何认知性错误。

逻辑清晰

(10分)

教学内容的组织与编排,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过程主线清晰、重点突出,逻辑性强,明了易懂。

内容完整

(5分)

教学内容完整无误,辅助扩展资料微课设计等内容完整,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体现完整的设计思路。

教学效果

(50分)

目标达成

(25分)

完成设定的教学目标,有效解决实际教学问题,促进学生思维的提升、能力的提高。

形式创新

(15分)

构思新颖,教学方法富有创意,不拘泥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 

趣味性强

(10分)

教学过程深入浅出,语言形象生动,精彩有趣,启发引导性强,有利于提升学生学习积极主动性。

技术规范

(20分)

结构完整

(10分)

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作品必须包含微课视频,还应该包括在微课录制过程中使用到的辅助扩展资料(可选):微教案、微课件、微反思等。

技术规范

(5分)

微课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视频画质清晰、图像稳定、声音清楚(无杂音)、声音与画面同步。 

录制方法

得当

(5分)

根据教学要求灵活运用各种录制手段,作品整体效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