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号(关于调整发布海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

2024-01-23 09:56 来源: 【字体: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4〕6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4-01-11
【生效日期】2024-01-1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施行。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现将海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使用的法律文书格式(见附件)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6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行政复议法律文书.doc

  海关总署

  2024年1月11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发布海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发布海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