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岳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2-09-27 18:16 来源: 市科技局浏览量:1

关于开展2022年度岳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岳市科发〔2019〕38号)和《岳阳市科技局落实市科技计划管理监督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岳科发〔2021〕1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将组织开展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年度立项执行期满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验收内容

(一)项目实施效果情况。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完成情况、技术成果指标完成情况、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推广应用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完成情况等。

(二)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内部管理机构和制度建立、运行情况和效果,项目评估评价、监督检查等项目过程管理情况。

(三)经费使用管理情况。项目承担单位专项经费核算、使用及管理情况、财务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自筹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预算执行与调整情况等。

三、验收方式

会议验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扶持资金项目采取会议验收的方式。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承担单位对项目完成情况PPT汇报、审阅验收资料、质询和讨论,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独立评分并形成专家组综合绩效评价意见,必要时可针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现场核查。

书面验收。基础研究项目采取书面验收方式。

四、验收结论

综合绩效评价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情形,分数90分(含)以上的评定为优秀,评定为优秀的项目比例不超过同年度同类别项目的15%;分数90分(不含)以下、60分(含)以上的评定为合格;分数60分以下的评定为不合格。合格及以上的通过验收,不合格的不通过验收。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通过验收:

(一)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或不配合验收工作的;

(二)未按相关要求报批重大调整事项,或未经批准擅自修改项目合同书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或未经批准转包、分包科研任务的;

(三)抄袭、剽窃、侵占、篡改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或编造 科学技术成果,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

(四)违反科技伦理规范,或未按规定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监督执行的;

(五)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转移、私分财政科研资金的;

(六)项目执行过程存在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五、有关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验收材料(一式三份)连同PPT汇报材料和验收材料(电子文档)交至市科技局机关纪委(市科技局办公楼507室)。逾期不能验收的项目单位须提交延期验收报告,说明原因,经推荐单位审核后报主管科室。

2.项目承担单位无故不参加项目验收或工作中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不得继续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3.业务主管科室要积极协调项目承担单位开展项目验收相关工作,并对项目验收资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进行认真审查。

六、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                         8842217

市科技局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科             8219851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8843362

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8872173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                   8211990

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                       8845023

附件:1.2022年度岳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清单(重大专项).doc

2.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扶持资金项目验收材料目录.doc

3.基础研究项目验收材料目录.doc

4.岳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doc

岳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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