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2-10-13 17:30 来源: 成果科浏览量:1

关于做好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办法》规定,及时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准确和完整地统计科技成果信息,是加速科技成果技术转移和产业化,科技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更好地推进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登记主要对象

1.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原则上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近年来的有效发明专利。

2.省级和国家级科技类项目:项目验收后凭验收报告和项目任务书登记。验收报告必须有专家的签字、验收意见和验收单位的公章。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则上以登记号为准近年来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科技成果评价的项目:凭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登记,科技成果评价机构须是经过国家或省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协会备案的机构。

5.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新品种证书。

6.集成电路布局设计:凭集成电路布局设计登记证书登记。

7.《湖南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办法》中明确可以进行登记的其他类科技成果。

二、科技成果登记系统操作简要说明

1.安装软件。从国家科技成果信息服务平台(https://www.tech110.net)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1.0”。下载后解压数据包,运行setup.exe程序进行安装。

2.录入数据。直接进入单位信息主界面,填写完成单位信息后,点击“退出”进入科技成果登记信息栏,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要求数据填写完整。详细操作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1.0使用说明”。

3.打印登记表。点击“数据处理”界面“打印登记表”按钮,可选择“打印”直接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或点击生成Word文档,调整排版后再打印并保存。建议采用“生成Word文档”进行无损内容编辑后打印。

4.生成数据文件。点击主界面“数据导出”按钮,在弹出的窗口中选择需导出的文件和文件保存目录,即可导出文件名为“cgsbqy.zip”的数据文件。文件可单个成果导出,也可多个成果同时导出。

三、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纸质材料:《科技成果登记表》一式3份、《湖南省科技成果(技术)转移转化需求情况表》一式3份、《保密承诺书》一式3份。

2.佐证材料:已授权的发明专利、重点项目任务书和验收报告(含专家签字页、盖章页)、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含评价材料及附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新品种证书、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证书、国家省级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任务书及验收证明(或验收报告)、集成电路布局设计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需要提供3份纸质件。

3.光盘一张,内容包括:(1)登记软件导出的文件cgsbqy.zip;(2)《科技成果登记表》电子版(.doc格式);(3)《湖南省科技成果(技术)转移转化需求情况表》电子版(.doc格式);(4)佐证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在规定日期前报送的只要报送全部电子版,在规定日期后报送的请自行刻录光盘。

四、成果登记单位与联系电话

凡注册地在我市的第一完成单位产生的科技成果,需向当地科技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登记业务的宣传,加强对已验收项目的跟踪管理,及时督促指导成果完成单位做好成果登记工作。

科技成果登记受理单位:岳阳市科技事务中心  市科技局办公楼四楼401室  联系电话:2960522  8846087

  附件:附件1.岳阳市科技成果登记指引.docx

        附件2.科技成果登记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3.湖南省科技成果(技术)转移转化需求情况表.xls

        附件4.保密承诺书.docx

岳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13日

打印】【收藏】【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