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科学技术局 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岳阳监管分局关于印发《岳阳市推进湖南省科技型企业 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实施办法 工作方案》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2-11-01 08:23 来源: 市科技局浏览量:1
  • 索 引 号:43060037/2022-2000530统一登记号:YYCR-2022-04001发布机构:市法制办信息状态:有效生效日期:2022-10-14信息时效期:2027-10-13公开方式:政府网站公 开 范 围:全部公开文号:岳市科发〔2022〕38号

  各县市区(园区)科技、财政、金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金融机构:

  现将《岳阳市推进<湖南省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实施办法>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岳阳市推进《湖南省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实施办法》工作方案

  岳阳市科学技术局          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岳阳监管分局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

  岳阳市推进《湖南省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实施办法》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推动建立轻资产债权融资模式,完善科技金融债权融资体系,破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促进岳阳市科技型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依据《湖南省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实施办法》(湘科发〔2022〕49号)(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全面推进省、市、合作银行共同开展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按照“政银合作、上下联动、风险分担、企业受益”的原则,由科技部门牵头,省、市、县(园区)三级联合推进岳阳市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工作。省、市共同设立资金池,为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以下简称“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提供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岳阳市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合作银行根据“湖南省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设立专门的信用贷款产品,以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评分结果为重要参考,向科技型企业发放为期一年(含)以内的信用贷款(不包含不动产、准货币等资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的贷款)。

  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参照《岳阳市普惠金融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岳政办发〔2022〕12号),纳入市普惠金融风险补偿基金统一管理,统筹推进。

  二、合作模式及资金规模

  1.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岳阳市人民政府按照《省实施办法》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岳阳市人民政府、合作银行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2.首期省级和市级按1∶1比例共同设立规模4000万元的风险补偿资金池,其中市级出资采取预算预留的方式,以2000万元为限对市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进行风险补偿。

  3.省市风险补偿比例。风险补偿资金原则上由省、市各自承担贷款本金损失的40%,银行承担贷款本金损失的20%及利息。省、市本级补偿总额以出资额为限,风险补偿资金放大倍数为20倍,加上合作银行自行承担部分,首批授信额度为10亿元。

  三、贷款企业及贷款

  贷款企业为岳阳市内的科技型企业,包含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后续评定入湖南省科技型企业库的其他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的单户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超出额度的部分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贷款期限为一年期以内,可无还本续贷,最长期限不超过两年;贷款利率参考放款日最近一期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点幅度原则上不超过120个基点。

  四、职责分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岳阳市人民政府、合作银行签订三方合作协议,按照协议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1.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按照《省实施办法》进行省级工作协调,组织开展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评价体系建设和评价工作,向银行提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及评价结果;指导省级运营管理机构(省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相关服务工作。

  2.岳阳市人民政府

  岳阳市人民政府组织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银保监分局共同设立岳阳市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统筹协调市域内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工作。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银保监分局根据职能对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岳阳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融资担保公司”)作为市政府指定的运营管理机构,承担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相关管理及服务工作,由市科技局商市财政局安排运营管理机构适当工作经费。

  3.合作银行

  岳阳市辖区内具有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具备针对科技型企业的专属信贷审批和信用评价机制,前期有科技型企业贷款产品创新和信贷投放,能正常发放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的银行,均可以参与合作报名,合作银行由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续视工作开展情况,可依程序调整合作银行,实施动态管理。合作银行按《省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履行三方协议,充分利用知识价值评价结果进行信用贷款,建立服务质量高、放款周期短、贷款利率低等工作机制,设立相应贷款产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五、资金管理监督

  风险补偿资金筹集、使用、拨付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市融资担保公司负责市级资金日常管理和补偿资金拨付工作。

  在一个合作年度内,对单家银行实施贷款累计不良率达到3%时实施预警;不良率达到5%时暂停受理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新增业务,并对前期运行效果予以全面评估,视评估结果决定是否重启业务受理工作。在补偿支出达到补偿资金总规模的80%时停止纳入新增贷款,在补偿资金支出达到100%时不再补偿。

  六、贷款程序

  1.先期授信。合作银行可参考知识价值评价结果,结合内部风控审核机制,对企业进行先期授信。银行应设立根据先期授信进行快速风控审核、快速放款的产品或通道。

  2.按需贷款。合作银行在收到企业贷款申请时,根据先期授信情况,结合其他尽调情况快速授信和放款。

  3.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备案。运营管理机构负责对合作银行发放的信用贷款进行风险补偿备案,纳入风险补偿工作范围。

  4.其他情况。对于未先期授信的企业,银行依据尽职调查和风控规则对贷款申请进行独立审核,做出授信决定,并要求企业进行知识价值评价,作为纳入风险补偿备案的依据。

  七、风险补偿程序

  1.银行催收。贷款本金逾期后5个工作日内,合作银行启动催收工作并书面通知市科技局、市融资担保公司。

  2.市级代偿。合作银行在尽职催收后,对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本金逾期超过1个月仍未全额收回的,按以下程序申请市级代偿。

  (1)代偿申请。合作银行向市融资担保公司提出代偿申请。

  (2)代偿审批。市融资担保公司对代偿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核查后报送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提出建议意见报送至省级审批。省级按程序审批后,将结果书面通知市科技局。

  (3)代偿。市融资担保公司在收到代偿通知后,先行代偿省、市两级代偿资金,经市科技局审核后将代偿情况提交省级运营机构及市财政局,申请拨付省、市两级代偿资金。

  3.追偿。风险补偿资金代偿后,合作银行仍应向企业依法积极开展追偿工作。追偿所得扣除追偿费用后,按约定的损失分担比例返回至省、市。返回至市级的追偿所得在本工作存续期间返回至风险补偿资金,在本工作结束、资金已清盘后返回至市财政。

  八、工作保障

  1.加强领导,协调推进。岳阳市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银保监分局根据职责各司其职。

  2.制定方案,加强对接。由市科技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和三方协议,加强与省科技厅及相关部门的对接。

  3.广泛宣传,全面推广。通过岳阳日报、岳阳电视台、岳阳发布等线上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利用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岳阳分市场举办银企对接、政策宣讲等活动,全面推进岳阳市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工作。

  九、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根据《省实施办法》进行商议,受理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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