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年度“清廉家庭”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2-12-29 13:55 来源: 机关纪委浏览量:1

机关各科室、市科技事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家庭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清廉家庭建设,筑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家庭廉政防线,根据《岳阳市科技局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岳市科党〔2022〕7号)要求,拟在全局系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家庭中开展廉洁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局系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家庭。

二、评选条件

(一)爱党爱国。

1.家庭成员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党的宗旨,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国家尊严和发展利益,发挥忧乐精神,积极主动参与岳阳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

(二)遵纪守法。

3.家庭成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无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的情况。

4.诚实守信、明礼守纪,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带头移风易俗,弘扬优良传统,邻里关系和谐,在推进形成崇德向善的新时代文明家风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爱岗敬业。

5.家庭成员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学习、业务过硬,爱岗奉献、勤勉尽责,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在各自的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

6.模范遵守集体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处事公道正派,热情服务群众,受广大干群一致好评。

(四)勤俭廉洁。

7.家庭成员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做人本分、为人厚道,洁身自好、“三圈”干净。

8.注重立家规、严家教、正家风,对亲属子女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能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家庭成员勤俭廉洁。

(五)家庭和睦。

9.家庭成员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自觉践行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夫妻恩爱忠诚、互敬互信,共同成长、比翼齐飞;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关爱,尊老爱幼、传承孝道,家庭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

10.坚持以德治家、勤俭持家,家居整洁美观,有着健康向上、朴素友爱的良好家庭氛围。

三、评选办法

(一)“清廉家庭”评选,采取家庭自荐、群众评选、组织推荐和单位审核的方式进行。

(二)机关推荐2户、直属单位推荐1户廉洁家庭。

(三)推荐家庭自行下载填写《岳阳市科技局“清廉家庭”登记表》,整理家庭先进事迹材料,并经所在党支部或局办公室签署意见后,向局机关纪委推荐报送。

(四)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群众评议监督,通过党组审议各单位推荐的3户群众反映好的2022年度“清廉家庭”。

(五)“清廉家庭”对象给予表彰和物资奖励,评选结果进入个人廉政档案。

四、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精心策划,积极推荐,努力通过此次推选活动在全局营造创建清廉家庭的浓厚氛围。

(二)广泛宣传、积极参与。在局域网转发“廉洁家庭”典型事迹,扩大清廉家庭建设知晓率,引导和激励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知廉、助廉、守廉,倡扬良好家风,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

(三)严格把关、择优推选。按照推选条件认真开展推荐上报和审核把关,择优推荐。机关纪委负责组织、协调、评定等综合工作。

各单位要于2023年1月10日前,将《岳阳市科技局“清廉家庭”推荐表》及主要事迹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到机关纪委。事迹材料要求重点突出、文字简练,字数在1000字以内。

  

    附件:岳阳市科技局“清廉家庭”推荐表.doc

岳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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