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港区政务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

2019年度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政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全区实施政务公开工作,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负责本区及市直派驻机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行政审批代办,入区企业“一站式”服务以及日常工作考核;负责行政综合执法协调工作等。

二、 机构设置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仅包括政务中心机关本级决算,无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2:收入决算表

附表3:支出决算表

附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41.9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7.85万元,增长50.85%主要原因是我中心增加工作人员2人,以及“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经费的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1.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93万元,比上年增加50.86%本年总收入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11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64.19%;项目支出50.8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35.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1.9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7.85万元,增长50.85%主要原因是我中心增加工作人员2人,以及“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经费的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1.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万元,增长50.85%,主要原因是我中心增加工作人员2人,以及“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经费的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1.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2.99万元,占9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6万元,占2.3%;卫生健康(类)支出2.29万元,占1.61%;住房保障(类)支出3.39万元,占2.3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1.11万元,支出决算为14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2%。其中:基本支出91.11万元,比年初预算91.11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项目支出50.82万元,比年初预算60万元减少了9.1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合同要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经费支付90%首付款,即50.82万元,剩余部分于202010月待平台稳定运行后无故障后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2.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1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08万元,减少44.04%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决算0.1万元,占100%2019年公务接待共1批次、5接待人次。2019三公经费决算比2018年减少0.08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04号)精神,我部组织对2019年度单位部门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局2019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行政审批、法务办、12345热线工作、政务公开工作的稳定执行。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我中心项目绩效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一站式”服务功能不断强化;二是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优化网上审批;三是完善“万众点评促跑改”监督评价体系,提升审批效能;四是加强日常工作管理,持续开展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提醒服务、节假日特事特办等多元化服务方式,开通“一站式服务”、“绿色通道”等特色服务,窗口服务水平日渐提升;五是抓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热线工作顺利开展;六是围绕帮代办服务制定帮代办制度,审批服务效能不断提高。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我中心重点绩效项目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费用支出,该项目201811月开始建设,提供港区行政审批手续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及政务服务大厅的电子化建设,已全面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通过政务大厅设备与网上大厅互联,实现了排队叫号服务、预约服务、服务评价等实体大厅与网上平台的集成融合。为配合省、市对平台建设更高要求,中心按照“四级四同”要求,打通了新港区与上级平台的数据壁垒,完成了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及实施清单梳理、流程图和范本材料的标准化和电子化,让办事人员体验更加畅通无阻的网上办事服务。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等。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19年度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格附件1: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XLS

    附件2: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2: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