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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4、不动产登记证书或登记证明(原件);

5、当事人关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抵押合同中有预告登记约定的除外);

6、其他必要材料。

7、委托、公证和认证

二、办理时限

本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

三、办理程序

咨询(不在办理时限内)→权籍调查(不在办理时限内)→申请→受理(初审)→扫描→复审→核定→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四、收费

按收费文件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