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5-19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专题专栏 > 扶贫攻坚 > 助力奔小康 > 教育扶贫

教育扶贫基础问题

1、教育助学方面哪些政策措施?

答:(1)学前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给予1000元/人/年的入园补助(资助面:贫困地区15%,一般地区7.5%)。

(2)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对家庭经济困难生就读小学的补助生活费1000元/生/年,就读初中的补助生活费1250元/生/年。

(3)高中教育:①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标准为省示范性高中(含特色教育学校)1000元/生/期补助,其他800元/生/期。②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50-1725元/生/年助学金(第一档752元,第二档1000元,第三档1725元),补助比例为20%;③对残疾学生补助1400元/生/年;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补助1000元/生/年。

(4)中职教育:①免学费;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2000元/人/年,补助比例为20%。

(5)高等教育:①本、专科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生/年;②硕士研究生、博士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生/年。③一次性资助残疾人大学生:2016年1月前入学(专科3000元/人,本科4000元/人,硕士及以上5000元/人);2016年1月后入学(专科4000元/人,本科5000元/人,硕士及以上6000元/人)。④一次性资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2016年1月前入学(专科1500元/人,本科2000元/人,硕士及以上3000元/人);2016年1月后入学3000元/人(不分层次)。

2、什么是“雨露计划”?

答:雨露计划是由扶贫部门组织实施的,以提高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为核心,以政府财政扶贫资金扶持为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资助、引导农村贫困家庭“两后生”及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各类技能培训、培养贫困村产业发展带头人等途径,扶持和帮助贫困人口增加就业发展机会和提高劳动收入的专项扶贫措施。

3、“雨露计划”的扶持对象和补助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1)职业教育。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已注册学籍的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教育“免”、“补”政策基础上,按照“应补尽补”原则,叠加给予每生每年扶贫助学补助3000元。中职教育连续补助二年,高职教育连续补助三年,五年制高职教育连续补助四年。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的发放方式直接拨付给学生家庭。

(2)特困学生扶贫助学。对因贫困面临失学、辍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义务教育、普高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学生,给予2000元/年/人资助,资金从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解决。

(3)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市级培训补助120元/人/天,县级培训补助100元/人/天。各地可根据实际,适当提高标准。

(4)就业培训。半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获得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补助2000元。

(5)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经营管理型培训按320元/人/天补助;创业技术型培训按260元/人/天补助。其中:培训伙食费每人不低于80元/天。

4、对到贫困地区就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有什么补助政策?

答:对到贫困县基层单位(县城除外)就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学生,根据其最高学历,参照我省高校平均学费标准给予固定金额学费补偿,连续补偿三年,补偿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年,硕士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8000元/年,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