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答记者问

岳阳晚报 2011-08-12 00:00 浏览量:

  今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法院的部署,开展了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这是我市开展执行清积活动以来又一项加强执行工作、破解“执行难”的重大举措,是人民法院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具体行动。对于我市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的有关情况,本报记者采访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长周玉和。

  记者:周局长您好,我们知道,我市在全国执行清积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这次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开展声势浩大的反规避执行活动。请您介绍一下反规避执行行为的具体内容。

  周:好的。通常所说的规避执行,是指在人民法院审理、执行活动中,被执行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故意避开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利用法律的漏洞,采用不当的手段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行为。近年来规避执行种类繁多花样百出,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和恶意降低履行能力等规避执行行为呈现多元化和深层次化趋势。许多被执行人挖空心思钻法律的空子,想方设法规避法院的强制执行,改变策略由明抗变为暗抗,由粗暴抗拒变为“文明”逃避,由针锋相对变为迂回避让,因此反规避执行已成为法院化解“执行难”工作的重要主题。

  这些规避执行的老赖,可谓机关算尽,费尽心思,花样翻新,丑态百出,手段日渐科学化呈现隐蔽性,被执行人逃避、规避执行行为在执行案件中所占比例呈现日益增长的趋势。因此,最高人民法院为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改善执行环境,为进一步巩固执行清积成果,推动执行工作长远健康发展,在今年开展历时一年的反规避执行活动。

  记者:听了您的讲述,我对规避执行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请问造成规避执行愈演愈烈的原因有哪些?

  周:我认为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一些公民缺乏应有的法律意识,缺乏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的基本常识,为被执行人合法规避执行创造了机会。二是执行机制不健全,部分配合不到位,反规避执行措施乏力,强制力度不够,给被执行人以可乘之机。三是社会经济发展、人口流动速度加快给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提供了有利条件。有些被执行人,外出打工,长期不归;有些地方对暂住人口管理不规范,致使被执行人难找,使案件陷入僵局。四是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作祟,给被执行人规避执行充当“保护伞”。五是协助单位消极协助执行,个别单位怕得罪人、怕打击报复,不愿意协助或消极协助执行,甚至妨碍、阻挠法院执行等等。

  记者:我市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采取了哪些措施?

  周:我市两级法院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根据我市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年初就研究制订了十条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我市开展了反规避执行宣传周活动,为全面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强制报告财产,加强登记备案。强制被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报告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前一年的财产状况。三是调查财产去向。与有关部门联动调查个人被执行人的存款、房地产、车辆以及各种权益,调查其配偶或前配偶、未成年子女和需要赡养的父母等近亲属名下的财产;调查被执行人的办公地点,查封财务账簿,审计固定资产,防止公款私存、公车私挂和公房登记在他人名下等“金蝉脱壳”的逃避执行行为。四是强制审计。由申请人申请或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审计事务所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审计,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五是限制出入境。对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限制出入境,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协助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六是限制高消费。向社会发出公告,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七是公布“黑名单”。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公布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适时在大型公共电子屏上公布名单。八是依法采取罚款措施。对恶意转移财产、伪造、隐藏、毁灭重要证据以及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九是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对拒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义务,或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执行,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等妨害执行行为的被执行人,依法予以拘留。十是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被执行人,由执行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刑事案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依法快审快结。

  记者:到目前为止,我市法院反规避执行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周:我市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按照上级法院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执行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到目前为止,已经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一是开展宣传造势活动,营造反规避执行氛围。3月份我市两级法院开展了反规避执行宣传周活动,3月15日,市中院、岳阳楼区法院和君山区法院在沃尔玛购物中心广场进行了反规避宣传,基层法院在相应的城区开展了宣传造势活动,接待群众500余人次,发放资料1500余份,营造了开展反规避执行的舆论氛围。二是发挥执行联动作用,广泛开展“四查”活动。全市法院启动执行工作统一指挥、协调和管理的快速反应机制及联动执行机制,深入工商、国土、房产、车管、银行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和车辆等情况,全市共取得资料3200余份,堵塞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三是加大执行力度,全力执结案件。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把反规避执行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加大力度,加快进度,针对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和恶意降低履行能力的规避执行行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2052件,执行标的52483.7万元。四是开展限制一批、制裁一批、曝光一批、兑现一批的“四个一”反规避执行活动。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协助采取措施限制出境51人;通过向社会公告,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65人;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公众媒体上公布限制、裁定名单79人;召开执行兑现大会为债权人兑现债权26991.1428万元;拘留因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执行的有106人。五是建立和完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财产调查追查制度、查找被执行人制度和严厉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制度等反规避执行对策及配套措施,形成反规避执行的长效机制。

  实际上我市在前几年就开展了反规避执行暨金融债权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全力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我市执行综合目标考评连续四年全省排名前两名,执行清积工作考评验收为全省第二,我市进京涉执信访件次连续四年最低,名列全省第一。我们开展了金融债权案件的专项执行,共执结金融债权案件3500件,执结到位6.72亿元,还通过法律手段控制财产5.23亿元,为我市2008年荣获“中国金融生态城市”称号作出了贡献。

  记者:感谢你们为岳阳的发展和稳定做出的工作,请问你们对今后的反规避执行有什么设想?

  周:反规避执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发展,越来越多规避执行的手段将会显现,给我们的执行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将“结合实际,对症下药”,一如既往地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和市委的指示要求,把反规避执行专项工作作细致作扎实。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反规避执行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全市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继续搞好宣传教育,教育当事人积极履行义务,并告之规避执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在媒体上进行发布宣传,大造反规避执行的舆论;完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和财产查询制度,建立财产悬赏举报制度;加大对规避行为的制裁力度,根据实际情况,从财产申报、财产调查、悬赏举报、限制高消费、制裁拒不协助执行、打击虚假诉讼、建立集中查控平台、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等方面全面铺开。通过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达到执行案件结案率、执行标的到位率上升和执行信访下降的效果,使执行工作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记者:感谢您接受采访。请问您还想对广大读者说些什么吗?

  周:我想再说两个问题:第一,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是法院维护申请人权益缓解“执行难”的重大举措,希望新闻界的朋友和社会公众一如既往地支持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反规避执行同样需要各部门密切合作,需要人民群众举报和提供线索,这样才能形成打击规避执行的合力,才能真正有效地遏制规避执行行为。第二,现在仍在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我希望他们能够放弃侥幸心理,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及时偿还债务。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中级法院开通了举报电话, 电话:0730-885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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