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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编稿时间: 2013-12-11 11:01 来源: www.yueyang.mca.gov.cn
 

为进一步推动本市民政事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湖南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岳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岳阳民政事业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岳阳民政事业全面发展,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岳阳民政事业“十二五”期间的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一)困难群体救助水平明显提高。全市城市低保保障11.7万人,农村低保保障15.3万人,五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9.6亿元。帮助6500多户农村困难群众新建或改造了住房。建立了29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5亿元,筹集资金1800万元建立了岳阳市大病医疗慈善救助基金。老区项目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二)特殊群体基本生活不断改善。新建福利院9所,改扩建3所;新建敬老院96所;高标准完成了市儿童福利院建设;新增福利企业53家;新建救助站5家,改扩建3家;新建火化殡仪馆、公墓各6个,各项社会福利事务工作有序开展。全面开展了农村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建设,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费按时发放。

(三)优抚群体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抚恤、评残、追烈工作依法开展。按时足额发放了优抚资金。先后实施了扶持优抚对象奔小康、送医送药下乡、慰问等帮扶活动。制定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各类重点优抚对象都纳入医疗保险范畴,“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快速推进。退役士兵安置稳妥进行。市军干所被评为“全国军休工作先进单位”。军供工作得到加强。

(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入开展。顺利完成了第七次村委会、居委会换届选举。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按照300平方米的标准加快市中心城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社区民政、社区医疗、社区劳动保障等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网点建设快速推进。建立了社区服务准入制度。“和谐社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五)社会组织发展机制逐步完善。健全了社会组织发展政策措施,探索了实行行业协会、基层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新办法。全市社会组织新增413家,达到1229个,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逐步发挥。加强了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按法律和政策规定组织年检。完成了市直社团清理整顿规范工作。

(六)专项事务管理水平显著提升。连续五年顺利完成市界、县界联检,完善了界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处理了边界纠纷。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及时进行了乡镇区划调整。门牌、路牌设置工作快速推进。完成道路和建筑物命名审批342次。全市所有婚姻登记机关都达到了“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的标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殡葬改革工作有序开展。

(七)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成效。完成了县市区慈善总会和社会救助局的机构设置,实现了人员配备与工作职能相适应。乡镇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大多数县市区达到了每万人配备1名乡镇民政干部的要求,乡镇民政干部工资实现了财政统发。完成了乡镇敬老院事业单位登记工作,人员、财务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十一五”期间,全市整体推进民政事业,完善工作体系,促进内外结合,强化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实现了功能提升。

二、“十二五”期间岳阳民政事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岳阳的关键五年。民政事业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

民政事业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加强社会管理,激发社会活力,为民政事业发展明确了方向,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国家、省里、市里都将继续加大对民生项目的投入,我市民政资金和项目都将实现新突破,为民政事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别是民政项目建设,能基本做到竣工一批、启动一批、立项一批。同时,岳阳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公共财政向社会事业倾斜,也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十二五”期间,岳阳民政事业发展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随着社会阶层结构、社会人口结构、社会组织结构以及社会需求结构的日益多样化、复杂化,民政需要更加关注困难群体,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需要更加重视老年群体,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需要大力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和管理的作用。面对日益复杂的生活需求、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民政部门必须争取投入、完善制度、拓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

三、“十二五”期间岳阳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整体规划,围绕“提速、升级、增效、惠民”的总要求,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充分发挥“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职能作用,做优做强民生保障工程、公共服务工程和队伍建设工程,大力推进民政工作科学化、社会化、规范化,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促进社会公平、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总体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总体部署,立足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理念提升、制度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创新,不断完善岳阳民政工作体系,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民政格局。

1、加快完善困难、优抚、特殊群体的保障体系。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救灾救济、老区建设、慈善事业全面发展,促进各类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保尽保,低收入群体实际困难有效解决,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老年人照料需求基本满足,老区项目建设水平明显提升,优抚安置对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2、推动形成互联、互动、互补的社会治理格局。居(村)民自治和社区创建充满活力,群众自治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社会工作队伍逐步壮大,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联、互补、互动,促进社会安定有序。建设一批贴近大众、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社会服务和福利设施,形成覆盖全体社区成员、内容完备、机制灵活、方便快捷的社区服务体系。

3、不断健全协调、协作、协同的民政工作机制。增强民政工作的开放性、融合性、科学性,提高民政综合统筹和社会动员能力,强化规范管理和互动效应,推动区划调整、地名命名、婚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殡葬事务管理等工作上水平,形成综合协调有序、部门协作有力、社会协同有效的工作局面。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发展惠民。完善困难对象兜底性保障制度、老年人和孤残儿童服务性保障制度、优抚对象优待性保障制度,使其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掌握了解社情民意,深化“为民之政”的内涵,常出亲民之举,善谋便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力行护民之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2、着眼和谐,固本强基。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利益关系和谐;发展老龄产业,促进社会代际和谐;发展慈善事业,促进人际关系和谐;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和谐;深化社会事务管理,促进婚姻家庭和谐;完善基层服务和社会管理网络,促进城市社区和村镇和谐。进一步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社会基础、国防基础。

3、改革创新,务实善政。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按照现代民政发展思路,创新民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研究和把握规律,履行民政职能,站在党委和政府全局高度,着力提高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综合能力。

四、“十二五”期间岳阳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现代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和完善以城乡低保、灾民救助、五保供养、老区建设为基础,以慈善、医疗、住房、教育、司法等多项救助制度为重点,责任明确、资金落实、网络健全、运转协调、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继续巩固保障线指标监控下的应保尽保,把改制企业职工、渔民中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全市城市低保保障人数稳定在12万人左右,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达到170元,中心城区低保标准达到300元。到2015年,农村低保保障人数稳定在20万人左右,人均月补差80元以上。争取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建立稳定的低保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机制,建立覆盖到村的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大力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帮助6000户农村困难群众建好住房。建好7个救灾物资储备库,其中市本级1个,县市区6个。抓好中心敬老院建设,做到上规模、上档次,全市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人数达到1.3万人,供养率达25%以上。全面完成县市区老促会组建工作,每年培育老区农业科技示范户100个,带动12000人脱贫致富。切实做大岳阳市特困家庭大病医疗慈善救助基金,争取基金规模达到5000万元。加快培育和发展义工队伍,及时有效开展慈善援助活动。全面推广“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模式,到2015年,基本建立以住院医疗救助为主,门诊医疗救助为补充,与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坚持“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实施、社会参与、基层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让每一个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享受到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一系列援助政策,全面完善惠及困难群众的救助网络。

(二)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以老年人福利服务为重点,进一步做好本市老年人、孤残儿童的社会福利服务工作。着力构建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养老福利服务模式。到2015年,全市养老服务床位达到50000张,其中发展民营资金投资的养老机构500家,平均每家床位达到50张以上。设置中心城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8所,每个县市区设置公办养老服务机构4所。将社会福利院建设成集养护、医疗、康复、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示范福利机构,床位数达到3000张以上,争创国家级养老服务示范基地。扩大县市区福利院规模,院内床位数达到2000张以上。增设和改善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在社区设立托老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发展老年人日托或上门养老服务,逐步形成街道有服务中心、社区有服务站点的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网络。努力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机构为骨干的养老福利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按照“保基本、广覆盖”的要求,合理确定保障水平和方式,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以市儿童福利院为平台,筹建岳阳市儿童医院。推进社会福利企业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企业,加大残疾人集中就业力度。加快福利彩票事业发展,建设规范化投注站点500个,培育高中档投注站点100个,组建购彩团队500个,到2015年,全市福彩发行力争达到2亿元。

(三)不断巩固双拥工作成果。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新建7所光荣院,改扩建23所光荣院。探索建立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长效机制。完善“五位一体”的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努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继续开展以关爱优抚对象为主题的帮扶活动、送医送药下乡活动。出台和完善《关于市中心城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及时足额兑现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启动全市退役士兵信息录入工作。加大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力度,到2015年,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率达到90%。深化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服务管理。以落实政治和生活待遇为基础,围绕“六个老有”目标,抓好各项服务管理,努力构建安置常态化、保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军休工作新格局。切实加强市军供站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军事保障服务。启动和完成市烈士陵园建设,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阵地、城市文化阵地和旅游景点的作用。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增强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为目标,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完善双拥工作政策,拓展双拥工作内容,规范双拥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加快推进拥军优属工作法制化、社会化进程。

(四)深入推进社会民主建设。以“群众得实惠、管理出实效、基层有活力”为标准,全面深化城市社区建设,健全完善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围绕社区就业、救助、卫生、人口计生、安全、文化、教育、体育、老年、环境、商业等重点服务领域,构建完备的服务体系,满足社区居民多方面、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大力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逐步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社区公共服务功能。建立岳阳市中心城区社区生活求助服务热线,逐步整合社会、市场各类资源,为居民提供多样化生活服务。健全社区建设考核和评议机制,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村委会选举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水平。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以村委会为基础,建设村民自治机制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村容村貌环境良好的新型农村社区。继续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激发农村基层社会活力。继续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重点培育促进经济发展、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到2015年,全市社会组织达到2400个。健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加强市、县登记管理机关建设,充实管理力量,充分发挥“服务、协调、管理、预警”功能,加强日常行政检查工作,防范、打击非法违法组织和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制度,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和创优活动。

(五)切实加强专项事务管理。认真做好省、市、县三级行政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及时处理各类边界纠纷,完善界线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积极创建平安边界。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适度调整县市区行政区划,继续稳妥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完成地名数据库资料岳阳部分的更新工作,进一步加强乡镇地名设标,探索建立地名专家论证公示制度,加强地名文化建设,保护古地名,开发利用地名资源。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新建救助服务床位1000张,具备每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万人次的能力。推动县市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设施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城市形象。制定和完善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规章制度,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个设施设备齐全、服务功能完善的殡仪馆,中心城区死亡人口火化率达到100%,依法查处非法殡葬设施和非法从事殡葬服务的行为。加快殡葬改革,努力推进阳光殡葬,便民殡葬,文明殡葬,绿色殡葬。推进婚姻、收养登记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依法管理婚介机构,规范全市婚介市场。探索收养家庭调查评估机制,预防和减少违法收养。

五、确保民政“十二五”规划完成的主要措施

(一)推进改革。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积极推动民政改革。在社会福利等领域探索“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社会动员机制;大力培育民政事务类民间组织,将部分可以由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能、事权有计划、有步骤地转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做到费随事转,形成社会事业社会办的发展格局。建立民政综合统筹机制,推动部门协作,提高民政的综合协调能力;从研究和把握民政业务内在规律性入手,加强社会保障、基层社区、社会组织、义工队伍和社会专项事务之间的衔接,体现综合优势,提升民政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协调能力,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运行。根据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客观要求,进一步推进民政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努力实现法治民政。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民政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初步形成民政标准化制度体系和管理体系,统一民政设施建设的硬件标准和在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的软件标准,提高民政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领域的工作水平,实现规范民政。按照“信息共享、服务公众、稳步推进”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完善民政基础资料数据库,建立集中统一的民政信息管理平台,民政业务网点信息化管理力争实现全覆盖。

(三)建好队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和丰富新时期民政“孺子牛”精神,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为民服务意识;加强民政干部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注重培育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人才以及专业技术人才。加快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发展社会工作职业技术教育,扩大社会工作者总量,优化社会工作者队伍结构,提高社会工作者队伍综合素质。继续壮大社区志愿者(义工)队伍。加强民政干部培训和对外交流,提升民政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基层组织结构和工作队伍建设,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办公设施及工资待遇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确保人才队伍建设任务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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